青岛市经贸委和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规定,在屠宰环节发生的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
财政给予补贴。其中,病害猪损失补贴标准为500元/头,补贴范围只对病害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为80元/头,补贴范围包括病害活猪和病害死猪。屠宰过程中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按90公斤折算为一头享受补贴。
这一政策的出台是保证屠宰环节病害猪及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全部销毁处理,杜绝病害生猪产品流入市场,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举措。据悉,青岛市经贸委还将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部分具备条件企业的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进行全程影像记录,确保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