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天津市登记注册的生鲜乳收购站共有190个,其中135个为规模养殖场以及畜牧小区建立,其余55个为个人独立经营的奶站。
为进一步提高天津市乳制品质量,确保市民饮奶安全,对生鲜乳收购站的审批以及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开办生鲜乳收购站必须取得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许可,符合建设规划布局,有必要的设备设施,能够达到相应的技术条件和管理要求。此外,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或者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其他单位与个人不得从事生鲜乳收购。建立乳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每月至少抽检一次,每次的抽检覆盖率不少于所有养殖场和奶站的50%。奶站不得收购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生鲜乳,并建立、保存收购、销售及检测记录,保证生鲜乳质量;贮存、运输生鲜乳应当符合冷藏、卫生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