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作物秸秆数量大、种类多、分布广,每年秸秆产量7亿吨左右。近年来,随着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能源结构改善,以及秸秆收集、整理和运输成本等因素,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相对滞后,特别是在部分粮食主产区,农民为抢农时播种,焚烧秸秆现象屡禁不止,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今年,国务院办公厅适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结合起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推进种(养)植业综合利用秸秆”,对秸秆养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秸秆养畜的中长期发展指明了方向。
王宗礼副司长强调,各级畜牧部门要把秸秆养畜作为农业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首选途径,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切实强化四大措施:一是科学指导,制定秸秆养畜中长期发展规划。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立足区域特点,抓紧制定秸秆养畜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发展重点,提出切合实际的发展目标。每个省都要确定秸秆养畜发展重点县和重点地区,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照顾倾斜。二是争取政策,加大秸秆养畜扶持力度。尽快制定贯彻落实国办《意见》的实施意见,形成扶持秸秆饲料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体系。要对秸秆青贮、特别是全株青贮的制作及使用进行补贴,对秸秆处理设施设备的建设和购置进行补贴,制定秸秆饲料工业化生产企业扶持措施。三是强化科技,提升秸秆养畜技术支撑能力。要积极培育秸秆饲料资源利用科技创新主体,加大秸秆养畜技术和推广的投入,建立国家和省级秸秆养畜技术研发中心,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研发,提高秸秆养畜的科技水平和利用效率。四是培育主体,推进秸秆养畜产业化发展。要积极培育多种秸秆饲料资源开发利用主体,鼓励种养企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饲料企业参与秸秆饲料收储及加工,鼓励大型养殖企业与农户之间的订单生产模式,促进种植、养殖业的专业化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