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产养殖保险严重滞后于水产养殖业发展
《中国水产》:据我们了解,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在开展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工作,请问为什么开展水产养殖保险?开展水产养殖保险意义都有哪些?
孙颖士:中国在世界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之一,尤其是海洋性自然灾害严重危害生产安全。水产养殖是受自然灾害、疾病、污染、人为偷盗等综合风险影响最多的一个产业,然而这样一个产业的生产风险转移不出去,风险管理严重落后。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风险是需要控制和管理的,独立的养殖户无法承担巨大的风险,个人要全面控制风险,成本是相当高的。病虫害可以预防可以治疗,而巨大的自然灾害凭个人力量是无法应对的。去年山东、辽宁的风暴潮,许多养殖大棚被毁,养殖场被破坏。今年初南方的冻雪灾害、每年沿海等地的台风,都给水产养殖带来灾害,甚至是灭顶之灾。
我国目前水产养殖保险的发展与养殖大国的地位很不相称,水产养殖保险严重滞后于水产养殖业发展。据我们了解,在一些发达国家,灾害过后对农业的保险补偿,平均可以达到36%,甚至达到50%以上,如果自然灾害损失了100个亿,那么农业保险补偿可以达到36或者50个亿。而在中国,农业保险补偿达不到,水产养殖保险的补偿几乎为零。发生自然灾害都是靠政府的救济,而救济是微乎其微的,一旦遇到灾害,就很难恢复生产,“三年小康一年赔光”,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积累, 一场灾害可能什么都没了。因灾返贫,因灾致贫的现象很多,这是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展水产养殖保险是建设现代渔业,保证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建设和谐渔业、平安渔业的需要,也是广大养殖渔民所期盼的。
水产养殖风险太高 保险公司望水生畏
《中国水产》:当前我国水产养殖保险开展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
孙颖士:近年来台风、风暴潮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给海洋水产养殖业造成重大损失。对此,从事海水养殖业的渔民和企业反应强烈,要求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和有关保险机构尽快开展此项业务,并创造条件将之纳入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
与我国水产养殖业发展不相适应的是,养殖保险的发展极其滞后,目前只有个别保险机构开展了小规模、非连续性的淡水鱼虾蟹的养殖保险业务,海水养殖保险基本上处于理论探索和实验阶段。造成水产养殖保险停滞不前的主要原因:一是水产养殖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存在巨灾风险;二是水产养殖专业性强,养殖产品的存量确定和价值确定以及出险后的勘验定损工作难度较大;三是诈保骗赔等道德风险时有发生且难以控制防范;四是水产养殖业者保险意识不足,同时保费支付能力有限。基于上述原因,当前中国水产养殖保险市场形成了保险机构不敢保、水产养殖业者承保不起的尴尬局面。
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渔民非常需要养殖保险,但政府和保险公司都没有提供这项服务。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养殖保险至今还是我国水产养殖领域一个非常明显的空白区。1987年,我国开始出现养殖保险,赔付率都在100%以上,有的能达到300%。1992年~1993年,对虾养殖爆发疾病,这期间,中国水产养殖业亏损严重,保险公司损失也很大,从此,商业保险公司全面从水产养殖领域撤出。我认为主要原因:第一就是赔付率太高;二是定损太难,专业性很强,道德风险很难控制,整个生产过程需要有详细的记录,但很多养殖业者做不到;三是纠纷很多。诸多原因造成保险公司理赔成本太高,所以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养殖保险基本都停了。加上人才流失,新的险种没有及时开发,信息闭塞,政策跟不上,保险公司无利可图,望水生畏。
最应该享受财政补贴的就是水产养殖
《中国水产》:水产养殖风险大,商业性保险公司不愿承担,国家不是有农业政策性保险吗?我们知道,农产品中的小麦、玉米、猪、羊、牛等都有补贴,为什么水产品没有呢?
孙颖士:我认为主要是因为我们没有合适的保险产品和承保载体,政府的补贴补给谁?无法实施。这些年几乎没有这个保险产品,目前全国只有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做的比较多一些,其他地方做的非常微小,不能形成产业的规模,也就不能引起国家层面的关注。我认为按道理,最应该享受财政补贴的就是水产养殖。水产养殖的风险太大,这次雪灾,广东渔业损失62亿,保险补偿基本为零。中国是水产养殖大国,是世界渔业大国,我国水产养殖产量占世界养殖总产量的68%以上,不仅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大量优质蛋白质,还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水产养殖业还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已成为推动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和促进农渔民增收的重要产业。这么庞大的规模,应该有一整套科学的风险保障措施。
与大连獐子岛集团的第一笔保单标志着中国水产养殖保险艰难起步
《中国水产》:针对目前中国水产养殖保险现状,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做了哪些工作?您怎么看待中国水产养殖保险的发展?
孙颖士:针对这种情况,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去年开始更名为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意味着我们保险范围从渔船到养殖并延伸到整个渔业。在开展业务之前,我们已经做了很长时间的调查研究,探索如何把水产养殖保险做起来。2004年~2005年,我们在浙江的舟山嵊泗县尝试搞深水网箱的养殖保险,我们与嵊泗县政府合作,县政府花钱买网箱,然后租给渔民去养,我们保网箱和养殖产品。几年做下来,总体看运行平稳。之后我们陆续在江苏、辽宁、山东等地搞养殖保险调研。我们谈了一年半,把辽宁省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的底播养殖保险谈了下来,主要是扇贝、海参、海胆等品种,保额一个亿,涉及獐子岛集团在辽宁、山东和福建三个省的养殖区域。在洽谈的过程中,有几个问题难以逾越。第一个就是再保险,我们不能把一个亿的风险自己扛,按有关规定,风险必须要分散出去一部分,但是在国内这种分保基本找不到,国内保险公司对养殖保险没有信心。没办法,只有找国外的保险公司,最后我们找到了英国RSA保险公司和韦莱保险经纪公司,他们在养殖保险方面做的比较多,有很多成功经验。他们提供再保险的同时,给我们提供条款等技术服务。獐子岛的保单签订以后,在国内外影响很大,现在山东、广东、福建等地的养殖户纷纷跟我们联系,要投保。今年估计还能签两个单子。
我们把养殖保险作为当前重点工作,进行了多次调研,查阅了国外的很多资料。我们还准备在全国开展一次调查,养殖品种、规模、方式和风险等项目细化,了解一下都有哪些可保产品,把这些产品都做成不同的条款,计算不同的赔率,先易后难。找一些大的养殖企业,或有规模的养殖比较集中的区域,低保障广覆盖,确保受灾之后能恢复生产,同时渔民也承担得起保费。最终能够形成几个大的养殖区域都能做起来,同时逐渐争取国家财政补贴,惠及到渔民和整个渔业。我认为这件事情很有意义,政府应该推动。从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角度,渔业养殖保险应该纳入政策性保险的范畴。
面对诸多难题 走“先易后难 以点带面”之路
《中国水产》:目前水产养殖保险已在哪些地方进行试点?采取的具体措施有哪些?遇到了哪些问题?
孙颖士:近年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本着“服务渔民,服务渔业”的宗旨,根据协会实际和渔民需求,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开展了水产养殖保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2004年,对舟山嵊泗的深海网箱养殖进行保险试点;2006年,对江苏省洪泽湖等养殖渔区进行淡水养殖保险调研,编写了《江苏省水产养殖、渔业设施互保需求调研报告》;2007年,与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共同开展《辽宁省养殖渔业互助保险可行性研究》课题研究。同时,积极与在海水养殖保险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英国RSA保险公司和韦莱保险经纪公司合作,对在国内开展海水养殖保险的模式进行探讨,分析风险、研究条款,测算费率,并多次赴辽宁、山东、福建等重点渔区、大型养殖企业和国外进行实地调研。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协会明确了“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海水养殖保险业务发展思路,并从2006年底开始具体运作。我们先从自然灾害保险入手,鱼病险种暂不做,因为不好控制。自然灾害评估以海洋、气象部门测定为准,逐渐积累经验。在充分调研和协商的基础上,选取信誉出众、业绩良好的大型海水养殖企业、上市公司——“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首个被保险人,选择风险预报与灾害确定比较明确的“台风和风暴潮”作为保险责任,以信息披露公开及时且工艺流程成熟的“海水增养殖产品”作为保险标的,制定了专门的保险条款以及业务操作规则。水产养殖保险专业性很强,费率的厘定需要精算的支撑,对于我们来说比(下接第22页)(上接第10页)较困难,成本很高,这些委托给英国RAS公司来做,我们用他们的专业技术进行实际运作,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
农业保险的两大难点一个是如何面对千家万户,我们不可能跟千家万户去谈保险,我们不能点对点去做。如,一个县有五千个养殖户,如何把五千个养殖户联系起来跟我们投保,那就需要一个组织,协会也好还是乡政府村委会也好,需要有个组织和我们对接,把这项工作开展起来。也有可能和技术推广部门合作,看哪个部门合适,我们就和他们对接。二是如何化解巨灾风险,这就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如果没有国家的支持,一旦遇到大的灾害,可能就会导致保险公司破产。渔业保险就是这两个难点的极至,另一方面,水产养殖一般都处在交通不便的地方,勘验等都存在许多困难。还有个问题,就是养殖资质问题,有没有养殖许可证、滩涂所有权等等这些问题也很难解决。没有相关证件,就没有法律界定,无法进行保险。
渔业保险急需法律保障 急需纳入国家财政补贴
《中国水产》:水产养殖保险国外有没有好的经验可以借鉴?推广普及水产养殖保险,您认为政府部门还有哪些工作要做?我国水产养殖保险何时能全面推开,前景如何?
孙颖士:韩国的养殖保险设计得比较科学,他们把全国水产养殖分为12个区,这12个区养殖风险不一样,故赔付率不一样,又把免赔率分为四档(10%、20%、30%、40%),选择不同的免赔率投入资金不一样,韩国根据不同养殖区域、免赔率,把保险细化。韩国水产养殖保险的主要产品是牙鲆鱼,其渔业保险已成为其渔业产业政策的一个重要支柱,他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现在法律力度不够,我国《渔业法》缺乏对渔业保险的规定,《农业法》里已经写入了农业保险,《渔业法》中没有提及渔业保险,其实捕捞和养殖的保险都需要明确,我建议在修改《渔业法》的时候,加入养殖保险的内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把水产养殖保险作为一个发展现代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去研究。我们所说的现代渔业,不仅是现代的理念,现代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等,现代的金融、现代的保险都是现代渔业的支柱。整个大农业政策性保险逐渐被重视和加强,而水产养殖政策性保险还没有启动,还在被遗忘的角落。所以我们应该尽快开展水产养殖保险的服务,尽快拿到政府的补贴,尽快给我们的水产养殖户筑起一道风险保障的长城。同时,也希望更多的养殖企业积极参保,有更多的保险公司参与进来,共同做大做强中国水产养殖保险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