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措施中,最首要的是建立原料奶价格协调机制。
通知中称,应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奶业协会、奶业经济合作组织、乳品加工企业和奶牛养殖企业、养殖户,多方参加的原料奶价格协调机制,并由奶业协会定期公布参考价格。
去年,产奶大省黑龙江组建了由当地奶业协会,以及畜牧主管部门,联合定期发布原料奶的参考价格,为国内第一例。
此外三项措施分别是,制定统一规范的原料奶收购合同、建立第三方检测制度,及严格监督市场。
9月1日接受本报采访的协会和企业均认为,上述措施中,第三方检测最核心,但是也最难实施。北京市奶业协会秘书长刘文奇表示,目前都是企业自主定价,对质量不同的奶给出不同的价格,因此第三方来确定质量高低在实施中最重要。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吕淑芹则认为,第三方检测标准和企业自主的标准难以统一,此外,第三方实际的检测能力可否跟上也值得担心。
9月1日,三部委没有表示建立机制的确切时间,仅要求各方在11月30日前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