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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猪肉价格上涨趋势已遏制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07-21  
     2008年5月25日,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为向网友介绍条例修订的背景及相关内容,2008年7月17日15时,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徐息和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规范生猪屠宰管理,保障肉品安全”与网友在线交流。

    2008年7月15日15时,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徐息和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规范生猪屠宰管理,保障肉品安全”与网友在线交流。

    ==商务部介绍我国猪肉市场==

    目前猪肉价格上涨趋势已被遏制 已出现缓慢回落趋势

    从去年5月份开始,猪肉价格出现了猛烈上涨的趋势,从5月份涨到8月份。去年9、10月份,猪肉略有回调,到今年年初猪肉价格进一步上涨。最高时候涨到春节期间,今年春节期间白条肉的批发价格涨到了每公斤接近23块钱,和去年春节相比,明显高出一大块。目前猪肉价格的上涨趋势从过去两个月来看,出现了缓慢回落的趋势,上涨趋势已经被遏制住了。

    我举几个例子,白条肉价格是每公斤21块钱,和春节相比降低8%。精瘦肉价格降低了1.9%。五花肉价格降低了2.1%,基本出现略有下降、较为平稳的趋势,这对消费者来说应该是一个值得庆幸的消息。

    ==商务部解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定点屠宰企业必须进行检验 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条例要求定点屠宰企业必须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这里面就牵扯到检验的内容是什么?检验的标准是什么?这些在条例中不可能进行非常详细的规定。为了使条例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我们正在起草相应的配套办法,在配套办法里将会严格规定检验包括哪些内容,什么样的肉品是合格的肉品,什么样的肉品是不合格的肉品,对具体事项,8月1号的相关配套实施办法出台以后,大家可以看具体的实施措施,因为非常详细。

    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设施的行为将受到处罚

    为什么提到这样一个问题呢?因为我们发现私屠滥宰的现象往往发生在一些城乡结合处,或者是靠近城市的农村地区。在进行处罚时,我们发现,有些窝点已经在这里进行私屠滥宰很长时间了,房屋出租人非常清楚他出租的房屋是用于做什么的。当我们进行处罚的时候,私屠滥宰的违法者今天在这里被你抓到了,罚了一些钱,明天再换个地方进行违法活动。按照条例规定,只能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例如他每天屠宰一头猪,但是他已经在这里进行很长时间了,但你查出的储量很小,提供场所的人员实际上是和违法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是结合在一起的,提供场所的人是明知违法而违法,所以我们把处罚范围扩大到提供场所或者设施的人及单位。

    对有注水行为的屠宰企业及负责人都将进行罚款

    和80年代、90年代相比,这几年的情况有了很大的好转。但是在一些地区还有发生的现象。考虑到一些不法之徒为了谋取暴利,对生猪进行注水以及其他有害物质,我们在处罚条例中作了明确规定。例如第27条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场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生猪及其生猪产品进行注水或者其他物质,要没收生猪产品注水工具、设备和违法所得,要处以货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除此之外,我们还规定,对有注水行为的屠宰企业,除了对企业进行罚款以外,还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个是原来没有的。对货值难以确定的,我们规定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及其他单位进行注水或者注入其他有害物质的,在货值难以确定的情况下,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此之外,对定点屠宰企业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除处罚以外还要责令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两次以上对生猪及其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要取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

    经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厂时要出具“两章两证”

    这样的规定可以保证在集体伙食单位、餐饮服务网点中就餐消费者的基本肉食安全。为什么要做这样一个规定呢?我们发现在市场上,因为有市场管理人员、工商部门和消费者进行监督,一些非定点屠宰企业,私屠滥宰的肉品很难在市场中出现。但是在一些地方的餐饮业,有些人走街串巷卖一些没有检验检疫章或者注水肉的产品通过非法渠道流入到了餐饮企业,所以我们要求餐饮企业必须从市场上购买正规的屠宰企业生产的产品。在集体伙食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实行这样一个制度以后,可以有效地制止病害肉流入到餐桌上。

    对于肉品来源的判定,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产品在出厂的时候要出具两章两证,就是生猪产品检疫合格印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还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和检验合格证。餐饮单位可以根据这些证章判断猪肉的来源。

    农村个人自宰自食情况不适用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这个问题在生猪屠宰条例的修订中已经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千差万别,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搞生猪定点屠宰,以企业化的方式搞生猪定点屠宰是针对绝大多数地区执行,但是对于其他地区,比如边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人口居住比较分散,搞一个生猪定点企业,比如方圆数百里的人为了一两头猪到这里搞定点屠宰,肯定会影响到养殖户的经济利益,也会影响到老百姓吃肉的问题。比如在山区,要运一头猪下山搞定点屠宰,可能一上山、一下山就十几里土地。所以搞生猪定点企业只是适用于我们国家大多数地区。对于网友提到的这个问题,我们规定两条。

    第一,在边远和交通不便地区,为了满足当地的肉食品消费需求,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设置小型屠宰场点,这样有效保证了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农村地区的肉食品消费需求。

    第二,对自宰自食的,我们明确规定,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情况,不适用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分级管理制度给消费者提供选择肉品安全的机会

    关于规划的制定原则也提到了这个基本原则。1998年的条例中规定是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这次在条例修改中专门增加了四个字:适当集中。实际上是鼓励企业向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分级管理是鼓励企业向向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的一种有效手段。除此之外,分级管理还有利于企业向着更高的目标前进,同时也给消费者提供了选择肉品安全的机会和条件。

    为什么给消费者提供了这样一个选择条件呢?大家看到市场卖的肉都是腿肉,有的贵两三毛钱,为什么呢?很可能是由不同企业生产出来的。由养殖环节一直到屠宰环节,经过严格检验检疫,严格按照国家流程的企业,往往是设备比较好、肉品安全有保障的企业。由于各环节把关比较严,企业设备比较好、条件比较好,可能成本会略高于条件不太好的企业。分级管理正是按照企业的硬件和管理水平进行管理的,使得消费者可以选择,这个较贵的肉可能是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例如是五星级企业生产出来的,可能要比二星级企业贵上几毛钱,那消费者就有权选择,使消费者有一个选择权。

    定点屠宰场规划按合理布局适当集中等原则拟定

    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规划,国务院这个条例修改后,专门强调了生猪定点规划设置。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畜牧兽医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及其他部门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进行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为什么要设置规划呢?因为搞生猪定点屠宰,“定点”二字带有一定的行政限制措施,并不是说你有钱就可以搞生猪定点屠宰,必须要对全地区的肉品流通和消费总体状况要有一个大致的需求摸底,在充分考虑到本地区的需求和本地区可设置定点企业的基础上来考虑本地设多少点,当然还要考虑外地区进入本地区流通的一些肉品数量,以解决过去设点过多过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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