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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桑比克海虾禁捕期将延长至6个月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05-28  
     据莫桑比克《新闻报》报道,莫桑比克国家渔业研究院正在进行一项将索法拉省贝拉浅海滩海虾禁捕期的延长至6个月的可行性研究,包括减少半工业化和工业化的渔船对渔业资源捕捞开发的时间和系统,此项措施的实施将使海虾有足够的再生长时间。

    以前的禁捕期是1月到2月两个月时间,新的禁捕期将在每年的10月到第二年的3月结束。延长4个月禁捕期的建议,是在2006年完成的在索法拉省浅海滩内海虾开发研究每年评估的基础上提出的。渔船老板们与渔业管理机关已达成谅解,决定把期限延长到6个月。除了一般每年3月和4月的禁捕期外,每年中期引入一个1个月~2个月的二次禁止捕渔期,时段定在7月或者8月。此外,在努力保护资源和增加藏储量的框架内,渔业机关决定,在海虾捕捞开发许可证中引入总量控制系统(TAE)。这个系统允许最大限度的对船舶控制,对应地将减少半工业化和工业化船队的TAE,从目前标准的32万小时减少到18万至20万小时。

    在今年前两个月间进行的资源评估结果表明,索法拉省浅海滩海虾的总量大约为4000吨,其中59%为白虾,22%为栗虾。在评估调查期间还得到一个数据:捕捞海虾时有85%混获物。也就是说平均每捕捞1千克海虾,就会同时捕捞到7千克其他生物。

    2004年至2006年期间,莫桑比克完成了对深水海虾(对虾)捕捞开发研究。结果表明,目前该海域虾类的可持续水平藏储量和种群稳定,这就允许到2009年时,将捕捞量逐步增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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