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肉品二次污染,确保食肉安全,贵阳市商务局等多部门5月7日在乌当召开现场会,正式启动该项规定:今后,凡负责运输生猪产品的运载工具须经商务、卫生、公安三部门认定,合格后方可运载生猪产品。未取得资格的车辆运载生猪产品,一经发现,交警部门有权扣留并按规定处罚。
新的规定要求:城区内运输生猪产品,必须使用有封闭防尘容器的运载工具。直接接触生猪产品的厢和其他容器的内壁材料,须无毒、无害、不渗水,符合国家标准;运输生猪胴体的运载工具,厢内须设吊挂、垫离架,并配不渗水的生猪胴体渗出液接纳器等。目前,首批48辆运输车已于5月7日正式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