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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管理办法》加强对生猪经营者监管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03-19  
     3月17日消息,向市民提供合格而安全的猪肉,不仅要管好养猪和屠宰猪的环节,还要重点监控生猪经营者及生猪产品经营者。为此,目前上海市出台了监控生猪经营者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出台将确保上海主渠道供应的安全。

    《管理办法》将生猪经营者及生猪产品经营者纳入监管范围,明确生猪及生猪产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生猪产品经营者还要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在完成生猪的全过程监管后,上海市屠宰场出厂的猪内脏必须密封包装,菜场供应的肉糜也需要进行预包装,预包装上必须贴附标签,注明生产单位、生产日期、重量、生产批号或检疫合格证明等溯源信息,一旦发现问题就能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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