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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六项要求确保出口肉类企业质量安全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03-14  
     3月13日消息,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近日在出口肉类质量安全专题会议上对出口企业提出六项具体要求,以进一步增强出口企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出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这六项要求是:迅速对工厂、备案养殖场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堵塞漏洞,加强薄弱环节;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全过程无缝隙监管,重点是原料控制、药品使用、运输过程及存放管理等环节;加强设施设备投入,提高自检自控能力;进一步完善质量档案,保证产品的可溯源性;切实负起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之责,确保出口肉类产品安全;密切跟踪出口产品情况,发现问题或隐患迅速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扩大负面影响。

    与会企业代表表示将以实际行动积极配合检验检疫部门工作,密切关注出口食品安全动态,主动规避风险,保证出口肉类产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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