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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补贴病害猪无害化处理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02-29  
     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有效保护消费者利益,根据国家财政有关规定,江西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实行财政补贴,其中病害猪损失补贴的对象为提供病害猪的货主和国宰经营的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5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的对象为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80元/头。

    据介绍,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包括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财政负担25%,县(市、区)财政负担25%。

    据悉,病害猪损失补贴只对病害活猪,送至定点屠宰企业时已死的病害猪不享受损失补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包括病害活猪及病害死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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