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策方面而言,对渔业良种补贴的关注起步较晚。2004年修订的《种子法》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种植业和林业的育种问题一经法律确定,便不仅仅是农民个人的选择,而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我国的“良种补贴”正是始于种植业,2002年启动良种补贴的第一批对象是专用小麦和高产大豆等11种农作物。
关于畜牧良种,《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配套制度中明确规定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特别是种畜禽质量监督的规定独立行文,非常具体。于2005年开始实行的奶牛良种补贴管理办法,仅仅2006年使用冷冻精液每支冻精补贴10元~20元一项,当年的总补贴款就达到1亿元。
水产良种是指生长快、肉质好、抗病性强、性状稳定和适应一定地区自然条件并用于养殖(或栽培)的水生动、植物种。据养殖专家测算,采用良种或一般品种经过提纯复壮后,一般可增产15%~20%。推广良种,提高良种覆盖率是促进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建国以来,我国水产良种选育、生产、开发和推广工作取得很大进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农牧业相比,与自身的发展需要相比,我国水产良种发展水平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渔业法》提及鱼苗良种使用的条款比较少,只是在第十六条中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水产优良品种的选育、培育和推广。”水产良种补贴的起步是2006年的《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开展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运行机制调研,探讨水产良种补贴方法。”2007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及水产良种补贴政策调研组奔赴各地进行调研取证,拉开了水产良种补贴的序幕。但是与种植业和畜牧业相比,对渔民的补贴分别晚了五年和两年,各项体系还不够健全,补贴范围覆盖面还有待进一步拓宽,补贴资金投入还需进一步加大。
另外,从当前渔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渔民需要良种补贴。国家实行禁渔期、伏休政策以后,对于渔业主要是以养代捕的方针;而水产养殖受旱情影响较大,部分水域甚至呈现逐年缩小的趋势。以江西省鄱阳县和余干县为例,渔业是其支柱产业,2007年渔业收入却不及往年的五分之一,鄱阳湖周边的100多个自然村,5万多渔民收入锐减,对这些弱势群体的渔民,更应该推行水产良种补贴,推广优质高效养殖,提高生产效率,将渔民的损失减少到最小的程度。缺少资金很容易使养殖业走入“购买劣质鱼苗———效率低下———收入减少”的恶性循环,政策鼓励与支持是结束这种怪圈,帮助渔民脱贫致富行之有效的途径。风物长宜放眼量,水产补贴关系整个行业的发展壮大,关系渔民的生产生活,相关主管部门一定要舍得投入,落实抓好。
我国的农业发展史也是一部“种子改良史”,良种补贴归根结底是补生产能力。早在2005年,农业部的相关统计就以无可辩驳的事实指出———良种在我国农业的增产增效方面,贡献率在36%以上!从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历史经验来看,每一次水产养殖业的大发展,都得益于“种”的突破。
进行水产良种补贴,一是为了推广良种,增加产量,促进优质高效渔业发展;二是为了改善水产品质,提高水产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三是满足国内对优质水产品种的需要。良种补贴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推广良种,促进优势区域布局,实现良种规模化连片生产,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目前,我国主要水产养殖种类已达120多种,各种水产苗种繁育场约有1.6万个,水产养殖遗传改良率达到16%,良种覆盖率48%。可见,我们不乏水产良种,缺少的是对良种的大面积推广使用。加大良种推广力度,创新原良种场管理机制,支持现有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开展原种采集、整理、保存和良种选育工作,探讨水产良种补贴途径和方法,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通过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转变,实现2010年我国主要水产养殖品种良种覆盖率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20个百分点的目标,水产良种补贴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舍得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积极宣传良种推广补贴政策的意义,进行补贴资金的落实,引导渔民选用良种推荐品种。还要勇于借鉴农牧业良种补贴的成功之处,同时注意渔业的特殊性,使得各项措施贴合民情民意,具有可操作性。
2008年渔业工作的总体思路强调“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切实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重点抓好的八项工作之一便是“一些地方已经启动的水产良种补贴、渔业政策性保险补助、渔塘整治补助等,要把资金用好,积极争取把项目做大。要加强对新的支持政策和方案的研究论证,如海洋牧场建设、休渔补贴等,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和争取工作,探索建立新时期财政支持渔业的长效机制。”
这无疑是一个极好的信号。
走中国特色渔业现代化道路,建设现代渔业,给渔民水产良种补贴是大势所趋。大幕已经开启,精彩还将继续,我们期待各项惠渔政策能为渔民致富带来切切实实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