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岳指出,正在草拟的食物安全条例,将会要求所有进口鱼类或水产,必须持有由来源地卫生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书,一些高危水产品更须有特定进口许可证。
据了解,香港食环署曾与日本有关方面商讨过,了解到当地目前也是限定在山口县下关市专门出口河豚,这些河豚是经过专业人员处理后销售,安全有保障,故香港政府将考虑限制商户,只能从下关市进口河豚刺身等食品。
香港政府拟订的相关海产法规条例,除强制所有海产进口和分销商须向政府登记外,以后进口鱼类或水产品也必须持有卫生证明书,针对一些高风险的水产食品,包括未经烹煮的即食海鲜,政府将严格规定每批进口食品必须持有进口许可证。
周一岳表示,政府正就上述有关《食物安全条例草案》内容向业界征询意见,并计划在08/09年度立法会期内提交草案,目前正向不同国家的地区官员了解其发出海产卫生证明书程序和要求,及公信力究竟有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