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的2007年9号决议,禁止鳕鱼捕捞的区域划分如下:
南纬35°00′,西经52°55′南纬35°00′,西经52°00′南纬37°30′,西经55°00′南纬37°30′,西经55°50′该区域内,同时还禁止拖网捕捞底层鱼类。唯一允许在该区域内捕捞的渔船为载有一名观察员并以中上层鱼类为目标鱼种的渔船。
决议文本中称:“为了保护共同渔区内所提到的上述鱼种的幼鱼资源,并达到养护和合理利用鳕鱼资源,从而实施了此项措施。”
阿根廷建立共同渔区鳕鱼夏季禁令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8-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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