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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力摆脱罗非鱼产业发展困境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01-16  
     2007年是中国水产业发展颇不平静的一年,一些水产品进口国媒体对我国生产的部分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大肆炒作,受此影响,我国水产品出口遭遇到很大的挫折。尤其是2007年6月,美国FDA对我国对虾等5种水产品实行自动扣留检查,罗非鱼出口随之受到影响,进而关联到国内罗非鱼产业的发展。

    令业内人士尤为担忧的是“逆向淘汰”问题越来越突出。所谓“逆向淘汰”简单说就是质量好的因为成本高而无法经营,被行业淘汰;质量差的成本低,还能暂时生存下去。一些罗非鱼加工厂,为了承接罗非鱼国际采购商的低价订单,获取微薄利润,竞相压低价格收购罗非鱼原料,养殖场被迫采用不规范的养殖方式来降低成本,生产低质原料。对罗非鱼养殖场来说,生产高品质的罗非鱼,必须投喂足够的饲料,其养殖成本就高出很多,但在收购价被不合理压低的情况下,投喂饲料越多,亏损越严重。这种局面使加工出口贸易商和养殖者面临尴尬的窘境。

    2007年下半年,中国水产品流通与加工协会连续召开三次以罗非鱼为主题的专题会议(6月14日在湛江召开全国罗非鱼产品出口美国预警磋商会;11月13日在海口召开罗非鱼产业发展论坛;12月19日在广州召开全国罗非鱼加工出口原料质量控制研讨会),深受国内外同行欢迎,并提出了积极建议。

    记者:当前困扰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是什么?

    崔和:随着水产品进口国对产品质量标准的提高,我国罗非鱼养殖质量有待提高。前段时间FDA黑名单中有两例我国罗非鱼产品被查出药残超标,另据美国客商反映我国个别企业出口的罗非鱼片有异味。问题表明个别养殖场“肥水养殖”的现象依然存在。另外,部分养殖户片面追求高产,加大苗种投放量,采用高密度养殖,而实际上高密度养殖导致的后果是投饲激增,水质变坏,病源滋生,环境胁迫,病害频发,滥用药物。其结果是增产不增收,效益下降。

    2007年,罗非鱼价格一直处于低迷状态,一些罗非鱼的主产区,年初罗非鱼的收购价格一直在每公斤6元左右,7月份受美国进口水产品检查的影响,价格降到5.6元。2007年7、8、9月流加协会曾就罗非鱼主产区的生产成本进行了调研,罗非鱼养殖采用规范的养殖方式(全程投喂饲料),每公斤养殖成本不会低于7元,每吨加工罗非鱼片出口的价格也不会低于3200美元。但目前的现状很令人担忧,每吨2800美元的订单也敢接,每公斤5.2元~5.6元的原料鱼也能收购到。还有一个环节应引起行业关注,就是加工厂收购原料多通过中间商来收购,中间商根据加工厂给出的收购价,低价低质来收购,套用出口备案养殖场的注册号就可以顺利进入加工厂了,这其中的隐患便可想而知了。

    记者:如何才能保证罗非鱼质量安全呢?

    崔和:产品质量控制的关键点就在养殖环节,广大罗非鱼养殖场,尤其是中小养殖场,特别需要加强对罗非鱼质量与安全问题的重视。从健康的养殖模式抓起,提倡健康、生态、环保的养殖方式。坚决摒弃肥水养殖罗非鱼的方式,这种方式养出来的鱼,对罗非鱼这条鱼会产生不好的印象,很难对国内的罗非鱼消费者引起消费的兴趣,更不能作为原料提供给加工厂出口。对养殖的苗种要求是必须采用国家级或省级良种场提供的优质苗种。对养殖场药物、保健品、水质改良剂的投放要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同时提倡养殖场建立详细的记录和生产日志,建立可溯源的基本信息档案。

    记者:作为行业协会,应该采取哪些行动引导产业发展?

    崔和:2007年11月中国水产品流通与加工协会向行业公布了“罗非鱼原料收购成本价”,现在业内人士更加认识到贯彻该价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工贸易商压低罗非鱼原料收购价,促使养殖户采用不规范的养殖方式,导致罗非鱼加工原料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出口质量风险加大。加工出口商、养殖场必须秉承行业自律规则,在此价格之上进行交易,切勿把“价格之战”的利润损失转嫁到源头,只有保证了养殖户的利益,养殖户才肯养殖出符合出口标准的高质量鱼,才能保证加工贸易商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

    国家质检总局实施的出口养殖场备案制度,一定程度上为保证出口原料的质量安全建立了一个保障。目前大型加工厂为了防范出口的风险,均建立了自己的检测实验室,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检测出一些不合格的原料,只是无法通报出去,最终产品的流向无法探究。如果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加工企业检测出不合格的产品后可通报我会,我会通报给相关机构让官方认可的实验室检测,核实后就可上黑名单向社会公示,让不规范养殖户退市,让符合标准养殖的罗非鱼能够以合理的价格收购,防止逆向淘汰的现象延续。

    下一步,我们将尽快建立加工出口商的自律准则,提醒他们不要承接境外采购商过低的订单,从产业的终端上保护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会正在向各大加工企业征集、汇总加工厂罗非鱼产品加工、生产成本,争取在今年一月出台加工厂罗非鱼产品出厂指导价,防止竞相压价的恶性竞争。目前罗非鱼加工出口的利润仅为1%~3%,全部体现在出口退税的环节上。因此,该举措希望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对罗非鱼出口企业实行出口合同核单签章制度,低于核算成本价的一律不得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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