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保证供应,必要时异地调剂。销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产区的沟通和联系,必要时组织异地猪肉余缺调剂,确保生猪及副食品不发生脱销、断档现象。重点保障中心城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以及 "两节"市场的猪肉供应;遇有生猪及副食品价格大幅波动、商业库存急剧下降、市场供应出现断档迹象和其他重大问题时,要及时解决并及时上报,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要开辟运输"绿色通道"。"两节"期间(2007年12月20日至2008年2月20日),在省内公路上运输城镇居民生活用的粮、肉、油、糖、蛋、奶、蔬菜等基本生活品,免收公路通行费,城市内交通不予限制。
二是稳定价格,用好价调基金。要组织开展副食品价格专项检查,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串通定价、合谋涨价的行为,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各地年底和 "两节"期间不得出台新的政府调价措施。要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强化执法,严肃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价格行为。用好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确保粮、肉、油、糖、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主要蔬菜品种的市场供应,做到不脱销、不断档、不乱涨价。
三是强化检疫,让市民放心吃肉。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副食品市场秩序和质量安全监管。"两节"期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哄抬价格等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对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核查处理,并做好对突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应急处理。各级畜禽屠宰管理部门和动物检疫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畜禽屠宰,特别是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强化检验检疫,防止注水肉、病死猪肉、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
四是与企业签订应急投放协议。各地要建立重要商品市级储备,对供应偏紧、可能出现脱销、断档的商品,要全面掌握生产、库存、消费、调入调出等情况,尽快落实能够紧急动用的货源。选择一批规模大、信誉好的养殖、屠宰、加工及批发零售企业,签订应急投放协议,建立加工投放网络,保证猪肉、粮油等副食品供应。
对于低收入人群和贫困家庭生活中遇到各种困难的,各地要做好生活补贴工作,通过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办法,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不降低。要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必要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