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东莞10个镇确定暂缓清理的养殖场有433个、生猪10.3万头。暂缓清理的养猪场必须符合以下7个条件:位于非禁养区范围;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不影响市容市貌;不影响水源;没有群众投诉;贫困养殖户按一户一场计饲养生猪数量在15头以下;本地户籍人(指户籍所在村、镇人员)开办且有鱼塘配套的养殖场,每亩鱼塘配套养猪在10头以下。
据透露,今年3月以来,市场猪肉价格大幅度上涨,畜禽养殖开始回潮反弹突出。1-10月份,东莞全市生猪存栏量达75万头以上。东莞市市长李毓全称,东莞仅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就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达到1.8万吨/年,若要有效削减,相当于要新建一座日处理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处理。"75万头生猪每日造成130多万吨的污水,按照现在每吨8毛的污水处理费计算,一天需要105万污水处理费,一年就是4.1亿元,平均下来,每头生猪需要547元。但现在的情况是,一头猪纯赚547元也不容易。
李毓全认为,从生产发展来看,养猪并不划算。东莞市环保局局长袁绍东表示,"规定是根据东莞的实际情况提出的,工厂多、外来人口多加上养殖场多,造成非常大的污染,东莞不能再承受额外的污染量了。"袁表示,现在东莞的养殖户都没有能力处理污水,"挣的是环境的钱"。在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底止,仍有不符合暂缓清理条件的养猪场,或者从2009年1月1日开始,仍有养猪场的镇街,实行停止审批新建水污染建设项目,以控制该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待该镇街完成养猪场清理任务后方解除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