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以及免验农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费。
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国家部委的有关通知,2007年10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标》的出口农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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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畜活禽出口免出入境检疫费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7-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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