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击非法捕捞,巴西环境与可再生资源局(IBAMA)与联邦警察近期在沿海地区开展了名为“合法龙虾”联合执法行动。
为保护龙虾资源,巴西政府禁止捕捞幼小龙虾,凡尾长不到11厘米的绿色龙虾和尾长不到13厘米的红色龙虾均为保护对象,被列入禁止捕捞之列。
巴西政府禁止捕捞幼小龙虾 |
作者: | 来源: | 日期:2007-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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