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结合江西实际,积极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开展,加快生猪保险体系建设,制订并下发《江西省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试行)》。
江西省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将遵循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广泛参与、协同推进的原则,力争2007年年底全省能繁母猪投保率达到100%。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责任宽泛,几乎囊括生猪生产过程中面临的全部致命风险,包括败血症、猪瘟、猪传染性胸膜肺炎、猪丹毒、蓝耳病、流行性腹泻、猪链球菌、口蹄疫、免疫副反应、难产等重大病害,台风、龙卷风、暴雨、雷击、地震、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以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意外事故。
为满足江西省养殖户对保险保障的不同需求熏江西省能繁母猪保险在保额和保费标准上设定了两个档次熏供养殖户自行选择。
第一档: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金额定为每头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熏其中,中央财政负担30元,省财政负担12元,县财政负担6元,养殖户自负12元。
第二档: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金额定为每头880元,保费为每头52.8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30元,省财政负担12元,县财政负担6元,养殖户自负4.8元。
江西省能繁母猪保险指定由国内最大的财产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独家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