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接合部、乡镇以及私屠滥宰频发区域是此次整治的重点,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负责人说。其中,违法定点、私自定点、一证多点、部分手工屠宰点,特别是一点多个代宰户的定点屠宰场将是清理对象。
在省商务厅制定的《四川省生猪屠宰市场专项整治方案》中,首次实施“四查”、“两责任”:即查生猪购进和猪肉出厂(场)购销台账;查生猪进场检疫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查猪肉品质检验纪录;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纪录。同时建立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生猪屠宰负总责,与所管辖的定点屠宰厂(场)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小型手工定点屠宰场要100%签订猪肉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定点屠宰厂(场)业主对肉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确保定点屠宰销售猪肉检验检疫合格率达到100%,对病死猪坚决做到“四不一处理”即不屠宰、不销售、不食用、不转运和进行无害化处理,决不能让病死猪肉及产品流入市场。据悉,凡是在定点厂(场)查出有加工、销售注水猪、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将被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定点资格。特别对已取缔的屠宰场,要重点复查。对集中整治阶段责令整改的定点屠宰厂(场),凡整改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能保证生猪屠宰质量的,不得允许恢复屠宰。
此外,四川省将结合认证压缩小型手工屠宰场,依法关闭一批卫生条件差、产品质量无保障、环境污染严重的小作坊式的生猪屠宰点。
为了及时掌握生猪生产、成本变动情况,四川省近日还实行了生猪生产成本情况调查月报制度,并在成都、绵阳、泸州等11个市建立生猪农调户生产情况调查月报制度,调查内容包括出栏数、存栏数、平均出栏价格等。当月报主要数据环比超过5%时,须上报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