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渔业署”指出,带有毒药残留的鳟鱼来自新竹县;带有毒药残留的鳗鱼
来自云林县4件、高雄县2件、嘉义县1件。
7件鳗鱼被验出水产中不被允许使用的“恩诺沙星”(Enrofloxacin)残留;1件鳟鱼验出硝基呋喃代谢物残留。总计今年上半年已有8件养殖鱼类被查到有毒。
台“渔业署”养殖沿近海渔业组长石圣龙表示,上述8件养殖鱼类毒药残留案件,还不包括日前被卫生部门验出的台北县金山乡鳟鱼。
石圣龙指出,台“渔业署”3年前开始订有“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卫生计划”,拨预算给地方县市政府办理养殖鱼类检验,项目包括药物残留、重金属,以及卫生菌。“渔业署”要求县市政府必须每月回报检验结果。然而,“渔业署”日前承认台北、桃园、宜兰三县回报进度落后,甚至数月未曾回报,“渔业署”明显监督不周。
此外,嘉义检方发现,不仅鱼类使用硝基呋喃禁药,猪只也用,更可能连其他动物饲料也掺杂使用,目前正扩大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