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省各级财政在生猪疫病防治方面投入为10716.44万元,但农民一旦受灾,光靠补助资金往往难以解决问题。为此,湖南省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由中央财政补贴保费的50%,省财政补贴保费的30%,其余20%由养猪户承担,全面启动生猪保险工作。目前,湖南省确定的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为每头每年1000元,费率为6%即60元保费。
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洪水、台风、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责任,蓝耳病、猪瘟、猪链球菌、口蹄疫等重大疾病责任,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意外事故责任。一旦能繁母猪因意外和疫病死亡,将获得保险公司赔偿。据悉,湖南省下一步将逐步开展生猪养殖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