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能繁母猪的补贴。河南省政府决定,能繁母猪补贴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由省辖市、县按3∶7比例分担。各地要按照公开透明、据实补贴、直补农民的原则,于8月15日前将补贴发放到位。
开展能繁母猪的保险工作。在年出栏100万头以上的10个生猪生产大县先行开展保险试点工作,逐步推广到年出栏60万头以上的生猪生产大县,年底前覆盖全省。
加强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重点加强生猪原种场、扩繁场、种质资源场建设,增强自主育种和供种能力。大力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按照政策公开、农民受益的原则,对使用良种精液给予补贴。
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鼓励大型集约化养猪场的建设,引导农民建立标准化养殖小区,降低养殖成本,改善防疫条件,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对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落实对生猪调出大县的奖励政策。在积极争取国家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的同时,省财政要筹措资金,加大奖励力度,扩大奖励范围。凡定为国家奖励的大县,省财政再予以适当奖励,除国家确定奖励的大县之外,省里再扩大10个养猪大县给予适当奖励。
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要鼓励信用担保和保险机构扩大业务范围,采取联户担保、专业合作组织担保等多种方式,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保险服务,解决养猪贷款难问题。对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的各方主体,优先予以贷款支持;对散养户要充分发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作用。
强化生猪防疫。对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地方配套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对注射疫苗等其他防疫费用,由省辖市和县(市、区)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