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药安全使用须知如下:
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建立用药记录。
二、禁止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如孔雀石绿、硝酸亚汞、氯霉素、六六六、胛胺磷、敌敌畏等)。
三、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应确保鱼类在停药期内不被用于食用,上市前先检测药残。
四、禁止将违规药物添加到饲料及水体中或直接饲喂鱼类,禁止将人用药物用于鱼类。
五、渔药使用应科学合理,必须有专业人士的指导和监督,应提倡使用处方药,杜绝滥用药物。
六、正确诊断,对症下药。用药前要对病鱼进行正确诊断,然后再选用合理的药物和用药途径。
七、了解药物的性能,详细看说明书,注意用量和有效的用药方法,除依据药物繁感性测定结果来选择药物外,还应根据药物的种类和特性,决定药物的使用顺序。有的药物对某些鱼类的禁忌,如敌百虫,只要水中含量1ppm,就会使淡水白鲳、桂花鱼、虾类死亡。
1.对不易溶解的药物(如硫酸铜等)应充分溶解后,均匀泼洒。溶解药物不能用金属盆桶盛,会产生有毒化学反应伤害人、鱼,应用木盆桶溶解才安全。
2.室外泼洒药物时一般在晴天进行。
3.泼药时一般不投喂饲料,最好先喂饲料后泼药(可上午8时~9时投喂饵料,下午4时~5时泼药)。
4.天气不正常,低气压,刮风、下雨,池塘缺氧,鱼类浮头时不应泼药。
5.泼药后一般不应再人为干扰,如拉网捕鱼等。
6.投喂药饵和悬挂用药前应停喂食1天~2天,这样可提高药物的利用率。
7.投喂药饵时,应考虑池塘中可摄食的混养品种。即是说鱼类有草食性(草鱼),滤食性(鲢、鳙),肉食性(桂花鱼),杂食性(罗非、鲮鱼等)品种,有中上层鱼类和底层鱼类之分。故投喂药饵时有针对性选择投喂浮性药饵或沉性药饵,减少浪费,效果更佳。
8.浸浴法用药,浸浴时间应灵活掌握。夏秋季高温,鱼类浸浴时间短些,冬春季气温低浸浴时间长些,鱼种苗浸浴时间短些,成鱼浸浴时间长些。
9.注射用药,应先配制好注射药物和消毒剂,注射用具也应预先消毒。
10.使用毒性较大的药物时,要注意安全,避免人、鱼中毒,应作好保护措施,例如,泼药时,人站在上风处泼洒药液,或带口罩,防毒面具等,避免吸入药液,确保安全。
八、注意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合理配合用药,适当更替使用药物。例如泼洒生石灰时,不能同时泼洒敌百虫药液,因为生石类和敌百虫可以在水中产生化学作用,生成剧毒的敌敌畏,造成鱼类中毒死亡。
九、了解养殖环境,合理准确施放药物量。应了解池塘理化因子,如pH值、溶解氧、盐度、水温等;生物因子如浮游动植物,底栖生物的数量和密度等以及池塘的面积、水深和底质的状况后再决定药物的使用量。高温期,水质较瘦,水质恶化时使用杀虫消毒剂,必须注意安全。
十、根据不同的养殖种类,年龄和生长的阶段,用药应有差异性,灵活性,不能千篇一律,死搬硬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