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家禽及产品 » 正文

农业部回应病死家禽流向问题 鼓励媒体和群众举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07-26  
      2007年7月25日15时,农业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及相关制度建设,并回答记者提问。

    [农民日报记者]我有两个问题,第一,近日有媒体说有很多病死鸡进入了食物链。请问农业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第二,有报道说采用抗生素、安眠药、激素等一些科学饲养方式,饲养过程从200天一下子缩短到40天,请问这种说法是否科学?

    [农业部兽医局巡视员 李金祥]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禽及禽肉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国家相应颁布了《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涉及到禽肉产品的疫病防控、检疫、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使用等都作出了规定。各级兽医部门高度重视禽类产品安全监管。随着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各级兽医部门都建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加强了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禽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经过兽医部门检疫合格的禽类产品完全可以放心食用。我有一个小的资料,从家禽饲养过程来看,一部分禽只的死亡是正常现象,从国内外家禽现代化规模的饲养场来看,一般禽只死亡率控制在10%左右。我们国家因为散养家禽比较多,所以饲养规模小和散养户禽只的死亡率高一些,约在16%—18%。但是造成禽只死亡,从生长过程看主要有三个阶段:一是雏鸡阶段。雏鸡阶段的死亡率占大头。第二,在饲养过程当中,由于防疫不到位和饲养条件的问题,也会造成部分死亡。第三,在运输的过程中,由于长距离运输,一些家禽由于拥挤、应急反应等,还会有一些死亡率。总的来看,造成家禽的死亡率主要是这三方面。

    针对病死的家禽,各级兽医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据动物防疫法,要求对病死家禽不宰杀、不食用,凡是经过检疫,在正规渠道购买的家禽和家禽产品,广大消费者是可以放心食用的。你说的这个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而且是坚决打击这种行为。我们有监管部门,又有新闻媒体的监督,又有社会的监督,所以鼓励媒体和广大观众对我们进行举报,及时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希望我们共同配合。

    关于饲养鸡由200天缩短到40天的问题,我觉得他的理解是一种错误。家禽的饲养和植物是一样的,实际决定它的饲养周期和生殖周期的长短,一个是遗传因素,一个是环境因素。从目前情况来看,2003年美国的北卡州州立大学科研组做了这样一个工作,肉鸡在生长变化,遗传因素占到85%到90%,其他因素只占到10%到15%。近20几年,我们在发展现代家禽养殖业中引进了肉鸡“三系”、“四系”配套生产技术,家禽业跨入了现代养鸡的大国行业,用这种方法养殖出来的肉鸡出栏快。

    一般有养鸡常识的人都知道,肉鸡在饲养过程中不能过量使用激素等药物刺激生长,肉鸡在饲养过程中还要适当控制鸡的生长速度,如果添加药物或者激素来促进生长,会导致鸡的死亡率增加,再加上鸡舍里面积相对较小,饲养规程不符合要求,死亡率更高。这样高的死亡率对任何一个养鸡场都承受不了。所以使用激素促进肉鸡的快速增长,这种说法是很不现实的。但是在饲养过程中加一些防病的药物是可以的,我们对药物使用都有严格的规定。相对肉鸡快速育肥的情况,饲养土鸡生长较慢。由于我们国家实行禽流感全面免疫制度,所以放养一些鸡也是可以的。

    还有一个残留问题,1999年起,农业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我们每年进行大量抽样。这几年监测经过表明,我国的家禽产品兽药残留超标率明显低于国际水平。

 
 相关新闻  
管理员信箱:feedchina1@163.com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杂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