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日本农林水产省发出通知,允许我国56家企业对日出口加热处理禽肉制品。国家认监委考虑到偶蹄肉和禽肉制品注册要求存在一定差异,要求相关企业暂缓对日出口禽肉制品,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杭州检验检疫局及时按照国家认监委相关要求指导企业进行了整改。
下一步,杭州局将按照《中国输日热加工禽肉及产品动物卫生要求》做好输日热处理禽肉制品的检验检疫与监管工作,从源头抓起,加强与原料产地检验检疫部门的合作,要求所有禽肉制品原料必须来自CIQ注册加工厂与配套的备案养殖场,并经产地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检疫合格,以确保输日热处理禽肉制品的安全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