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再次提出养民们不具备诉讼资格时,法官毫不留情地当庭呵斥说:“只要他们是在养殖场养殖的人,就可以告!”旁听席上顿时一片笑声和掌声,大家相视而笑,顿觉心中的大石头落了地。
特约记者 依陶 浙江温州、北京报道
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涉及中央、省、地级不同部门,至今未了。
在温州,当被污染的海水导致海产品大面积死亡时,83户养殖户自发联合起来。他们拿起法律武器,既是为自己的利益而战,也是通过法律程序,迫使各级环保部门不得不积极作为。然而,打官司并不是他们的终极目的。他们说,其实他们就是想和政府坐下来谈,一起解决问题。
厦门PX项目、无锡水危机,一系列环保事件表明,“中国的污染已经到了一个危险的临界点”。在涉及公众环境利益的问题上,温州诉讼无疑具有标本意义。
温州诉讼流程
起因
2004年3月8日,温州100多养殖户承包的近六千亩滩涂,养殖的海产品大量死亡。
↓
起诉前(2004年3月-2005年5月)
推选十多名代表全权处理
↓
邀请专家组织人员,在当地进行为期一年的水资源监测,收集污染证据。
聘请律师,准备诉讼。
↓
诉讼阶段(2005年5月至今)
提起24件行政诉讼,因温州龙湾区和开发区的工商分局、环保局拒绝律师查阅有关企业的环评批文,告其未履行法定职责;告两区工商分局在核准企业登记时,没有审核环评批文。
↓
胜诉,顺利取得30多家企业的环评批文。
↓
挑选10件环评批文,以环评批文违法为由,再次起诉温州龙湾区、开发区环保局。
↓
法院以养殖户不具备主体资格为由驳回起诉。
↓
上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发回重审。
↓
龙湾区人民法院重审,认为其中8家企业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
龙湾区委区政府出台《纠纷调处意见》,要求转包单位收回经营权,养殖户则可以按每亩6500元的标准一次性领取补偿款。
↓
养殖户以这一方案不合法为由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后者以前者不具备主体为由不予受理。
↓
养殖户状告温州市政府,法院判决撤销了温州市政府不予受理的复议决定。
↓
状告温州市政府未履行法定职责,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向浙江省环保局投诉,开发区滨海园区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就投入使用系违法行为,要求查处。省环保局迟迟未作出处理决定。
↓
养殖户直接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复议申请。2005年9月16日,国家环保总局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
一告国家环保总局,要求撤销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
↓
2006年6月1日,北京市一中院判决撤销了该份决定,判令国家环保总局在60日内重新作出复议。
↓
2006年11月15日,国家环保总局重新作出复议决定,认为让浙江省环保局处罚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没有法律依据,这与养殖户的意见相距甚远。
↓
二告国家环保总局。
6月上旬的北京,已经开始显现初夏的热度了,石景山路上的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西门外,每天都有三三两两的人群在办理立案手续或等待开庭中。林祥峰刮得透亮的光头上透着密密的汗珠,操着一口蹩脚普通话的他,在这堆打官司的人群里,显得分外夺目。
这个33岁的温州农民,已在法院门外守了好几天。这次从温州来京,他是来催促法院办理一起行政诉讼的立案手续。7个月前的2006年11月30日,他向北京一中院递交了一份起诉状。
出北京第一中级法院的北门,沿长安街往东约10公里,至复兴门再折往北3公里,位于西直门内小街31号的国家环保总局,便是林祥峰这场官司的被告。事实上,这个近年来在媒体上风头甚劲的大衙门,已经是第二次被这个温州人推上法庭被告席。
不过,这其实不是林祥峰一个人的官司。
这个温州人的背后,是温州龙湾区83户从事海水养殖的养殖户,当地人称为养民。林祥峰,是他们推选出来全权处理官司的代表之一。
为了这个官司,林祥峰也已经记不清楚是第几次来北京了。为了省钱,他总是住在法院附近石景山的一家小旅馆里。每次来京,也总是不忘给相识的媒体记者发个短消息,告诉他们官司的进展程度。
“我们当然希望媒体来报道!”林祥峰毫不掩饰他对媒体关注的渴望。作为一场旷日持久的连环诉讼,林祥峰的官司已被报道过多次,但在此时,当媒体的报道热点转向厦门PX项目、无锡和滇池水危机等一系列环保事件时,林祥峰流露出了些许失落。
海产品的非正常死亡
林祥峰的这场两告环保总局的诉讼,肇始于4年前温州那场著名的海产品非正常死亡案。
温州龙湾区濒临东海有一块约六千亩面积的滩涂,6年前,温州一家名为好村庄公司的国企,承包了该滩涂后,又发包给100多户农民从事海水养殖。林祥峰就是这100多户中的一位,他回忆当时的养殖形势喜人,“一只文蛤苗清明时分放进去,一轮潮水涨一圈,不到中秋就可以上市。”
但这种好景持续了不到2年。2003年开始,六千亩养殖场的海产品不时发生死亡现象,到2004年3月,突然爆发的一场大规模死亡,彻底结束了承包者们此前借养殖生财的梦想。林祥峰承包了100多亩水面,他回忆当时的惨景,犹如梦魇:文蛤、花蛤、青蟹几天之内纷纷浮出水面,每天都是白花花的一片。
龙湾区海洋渔业局局长吴向斌见证了这一幕,并在事发后和省市两级海洋环境监测专家到现场做了检测,确认这是一起海洋养殖大规模非正常死亡事件。随后的协调会上,龙湾区政府迅即给养民们发放了每亩900元的生产补偿资金。
然而,接下来的原因追查,却令当地政府和养民双方产生严重分歧。养殖户认为,这绝对是由污染的海水引发的环保事件,因为在这个俗称“六千亩养殖场”的周围,存在大量工厂企业的排污口;政府却坚持说,这是一起原因不明的死亡事件。而究竟是否由污染引发,“专家也没有办法确认这个事情”。吴向斌说,因为其中可能有生产本身的因素,也有可能是养殖技术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中国这么长的海岸线,有可能太平洋流过来的海水也有,我们很难讲是哪个地方的水质的问题。”龙湾区政府一位分管副区长,这样回答养民们的质疑。
养民们后来从舟山请来了浙江海洋水产研究所海洋环境检测专家刘士忠,对六千亩养殖场做了为期一年的环境监测。刘士忠证实,检测结果表明当地水质已经属于四类水质,这个曾经的养殖示范区已经不适宜继续养殖。
与龙湾区相邻的温州濒海经济开发区指挥部出示的一份文件,也承认了这一事实。这份文件写道:“所有企业(包括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排放的工业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都直接排入塘河。重点污染企业有:钢业(拉管)171家、化工13家、造纸6家、合成革43家、革基布1家、电镀73家,日排放污水不少于10万吨。这些企业污水绝大部分是没经处理排入到塘河。塘河水系是一个相互贯通的统一整体,所有塘河河水都经过从蓝田到老鼠山19.1公里堤塘的5个水闸排入外海,都是流经养殖场的进水口的。”
不过,政府方面始终认为,即使海水有污染,要确证污染和海产品死亡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显然还缺乏证据。
事实上,争议的核心,直指异常敏感的补偿金额。按照养民们列出的单子,包括直接损失、前期投入、误工费用等,平均每亩应补偿近2万元。政府方面认为,这个数字已经远远超过实际损失,也超出了政策平衡和综合考量下政府能承受的限度。
在最初的一轮上访和随之而来的协调后,养民和政府之间的谈判陷入僵局。养民开始寻找法律上的出路,政府也开始疲于应付这种翻来覆去的上访和协调模式。
“后来我们的态度也变了,我们也鼓励那些对补偿款不满的养民提起诉讼。在这个意义上,养民和政府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龙湾区那位分管副区长如是表态。
一场长达3年的连环诉讼由此悄然拉开了帷幕,至今未了。
从温州到北京
这场诉讼,一开始就差点陷入僵局。如果不是宁波律师袁裕来的介入,养民们相信,这个案子决不会打到北京去,更不会两番将环保总局推上被告席。
是告排污的企业,还是告负环保职责的政府?温州本地律师大多不愿接这个棘手的案子。林祥峰开始去外地请来一个海商法律师,准备告六千亩养殖场周围上千家排污企业。在袁裕来看来,这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高昂的诉讼费用不提,上千家企业要一一取证,令人望而生畏的繁琐诉讼程序,足以拖垮养民的耐心和财力。
袁裕来是专打行政诉讼的律师,他在其博客首页上稍显自大地自称为“中国行政诉讼第一人”,同时又故作谦虚地表示,“欢迎对此提出异议”。他堆在办公室的四本行政法专著和不苟言笑的作风,取得了养民们的初步信任。“那些书里,都是一个个他打赢的官司啊!”林祥峰说。
在支付了数额不菲的律师费后,袁裕来承诺在一个月内启动行政诉讼,并真的在随后一个月里先后把龙湾区和相邻的滨海经济开发区两家环保机构和工商局告上了法庭。打这4个官司,是因为他去这些机构查阅环保资料和工商登记档案而被拒绝。
4个知情权官司都以袁裕来胜诉或者调解告终,他如愿以偿地拿到了证据。这次牛刀小试也让林祥峰等大为折服。
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袁裕来发现这些工厂大多拥有政府颁发的环评合法执照。此时已是2005年的7月,当将两个区的环保局推上龙湾区法院的被告席、要求法院撤销环保局颁发的环评批文后,踌躇满志的袁裕来和林祥峰开始等待法院的判决。
但接下来的遭遇,却远出乎他们的意料。
判决很快下来了。法官认为,养民没有资格跟政府打这个官司,因为他们承包的养殖水面,是从国企好村庄公司分包的。
政府鼓励打官司;法院却说,你们没资格打官司。这一局面让养民们泄气不已。“搞来搞去,连诉讼资格都没有!很窝囊的。”林祥峰回忆起那段令人悲伤的日子,说当时的感觉是一大堆人聚在一起,争吵不休却无路可走。
一部分丧失信心的养民,开始走回上访的老路。
转机从养民们偶然发现的一份文件中出现了。那是六千亩养殖场附近的濒海经济开发区成立之初,浙江省环保局下发的65号审批文件。在这份文件里,省环保局明确提出工业区建成后要进行环保验收,并要求当地政府对原来的养殖功能重新作出区位规划调整。这也就是说,在这块地方,办企业和搞养殖,其实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65号文件成为了养民们的救命稻草和尚方宝剑。袁裕来立即向浙江省环保局发出投诉信,要求省环保局按照这份文件查处排污状况。然而,养民们没有收到省环保局的书面答复。
接下来的事件进程颇具戏剧意味。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养民可以选择向浙江省政府或者国家环保总局申请复议,一心想把事情闹得更大的养民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2个月后,国家环保总局作出了不予受理复议的决定,理由是不属于复议收案范围。袁裕来和林祥峰已经不觉得意外了,这似乎是正中下怀的结果。
“我说一定要告环保总局。浙江这块太近,压力太大。到了北京,它就有一种感觉,全中国的人都看着他们。”林祥峰承认,这是一个策略。
状告国家环保总局,按规定应由北京第一中级法院管辖。这是林祥峰第一次去北京,为了节省养民们凑起来的经费——来自政府一开始补偿的每亩900元,他选择坐长途汽车悄悄到达北京。立案之后,则是漫长的等待。
2006年4月3日,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林祥峰和50多位养民分头赴京参加庭审,住满了法院周围的小旅店,手持传票的养民们戏称自己是“奉旨进京”打官司。
当日庭审的气氛,林祥峰很愿意回忆的一个细节是,当被告再次提出养民们不具备诉讼资格时,法官毫不留情地当庭呵斥说:“只要他们是在养殖场养殖的人,就可以告!”旁听席上顿时一片笑声和掌声,大家相视而笑,顿觉心中的大石头落了地。
但开完庭回到温州,判决尚未出来,等待他们的居然是另外一场更意想不到的诉讼。
温州的重点污染企业主要包括钢业、化工、造纸、合成革、革基布、电镀等行业。
掉进来的省公安厅
2006年10月11日,浙江省公安厅被83户养民告上了杭州市上城区法院。
“我一看就说坏了,是那帮告倒环保总局的人来了。”浙江省公安厅一位专司行政法务的处长事后复盘时这样感叹。
在他看来,浙江省公安厅是在某种被“设计”的状态下掉进这个诉讼的。他承认,本来是完全可以跟这个事情不沾边的公安厅,当初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时候,有某种法律程序上的疏忽,给了对方可乘之机。
“他不要你怎么样,仅仅要求给一个答复。温州市公安局两个月没给他答复,到省公安厅你说不予受理。这个答复也是政府应该做到的事情,这个疏忽怎么都绕不过去了。”
这位处长的紧张有两个层次的原因。在收到诉状并仔细研读后,自觉难以绕过温州养民们设置的诉讼陷阱,这是原因之一。
另外一个原因则是公安厅在浙江政治体制中的特殊地位。上世纪70年代,浙江省公安厅在老厅长王芳主政时代就形成的一个惯例是,浙江各级公安首脑都进入该级党委常委班子,现任厅长王辉忠自然也是浙江省委常委。在所有最后对簿公堂的行政诉讼中,浙江省公安厅从来没有败诉过。一旦败诉,责任和压力,可想而知。
“告公安厅决不是我们的目的!”林祥峰和袁裕来并不否认这其实是一种围魏救赵的诉讼设计。而这,源于2006年4月28日和29日那场强制拆除行动。
那次强拆行动,1年后从六千亩养殖场残存的废墟也能看出当时声势之浩大。几乎所有的养殖看护房屋都被推倒,厚重的钢筋水泥闸门也被砸出一个个大洞。损失最大的养殖户老黄描述自家房子被推倒的经过说,来的人都是全副武装,挥着大铁锤,“一连砸了两天,人砸不动了,第二天就开着推土机上来了。”70岁的老黄,连同儿子、孙子共同投资的700万元打了水漂,现在三代十几口人挤在一个租住的屋子里。
老黄儿子提供了一段现场拍摄的影像资料,里面能清晰地看到强拆时有警察在场,养民们甚至指认有包括区委办主任在内的政府官员在场。他们认为,这是当地政府和发包方好村庄公司感受到北京诉讼压力之后的合谋行动,目的是釜底抽薪,让缠讼已久的养民们进退失据。
龙湾区政府自始至终认为,这不过是好村庄公司和养民之间的一场收回承包权的合同纠纷,政府绝没参与。对在场的政府官员和警察,区政府一位副区长的解释是“为了维护现场的秩序”。他们甚至认为,发包方这样做,也是为了保护养民们的利益,防止他们继续养殖遭受污染导致损失扩大。
不过,这场雷霆般的强拆行动并没有引发现场的激烈冲突。养民们对政府的说法嗤之以鼻,他们一边继续等待北京官司的诉讼结果,一面在准备另外一条救济道路,恰恰是这条路,让浙江省公安厅成为新官司的被告。
2个月后的2006年6月30日,袁裕来被养民授权向温州市公安局挂号寄出投诉书,要求温州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查处这个2个月前发生在六千亩养殖场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份投诉书寄出后,意料之中没有得到回应。9月2日,第二封行政复议申请书再次被挂号寄给浙江省公安厅,要求其“责令温州市公安局对养民们的投诉作出处理”。两封挂号信寄出的间隔期限是两个月,恰是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最短期限,养民们几乎一天都没耽误。而此时,浙江省公安厅还完全蒙在鼓里。
林祥峰承认,当初之所以选择不向当地警方即龙湾区公安分局报警,而是在事隔两月后直接向温州市公安局投诉,目的就是要把这场诉讼的战火烧到公安厅身上。
此前的2006年6月21日,养民们收到了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委托宁波中级法院代为宣判和送达的判决书。法院判决责令环保总局撤销此前作出的不予受理的复议决定,重新作出决定。这是环保总局第一次当被告,也是第一次败诉。此役告捷,给了养民们极大的信心。
半个月后,养民收到了浙江省公安厅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这份后来让上述那位处长大为头疼的决定书,毫无悬念地作出了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
养民们随即一纸诉状把浙江省公安厅推上被告席,要求法院撤销这个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决定,并判令浙江省公安厅重新作出复议决定,责令温州市公安局查清当初事实。
更让林祥峰和袁裕来喜出望外的是,这份盖着公章的决定书,用手写体清楚地注明:拆除相关建筑物的行为,是政府行为,不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所以不予受理复议申请。
这意味着,对强拆行为的定性,省公安厅的判定和龙湾区政府的自辩相互矛盾,袁裕来说,如果省公安厅的这个定性能得到法院判决的认定,毫无疑问就会成为养民们向龙湾区政府索赔的重要依据。
这一幕几乎是状告国家环保总局的逻辑重演。
那些低调的法官们
民事诉讼难执行,刑事诉讼难辩护,而行政诉讼则难在立案这一关。这几乎是司法实务界公认的三大诉讼现状,而此番温州养民状告国家环保总局和浙江公安厅的诉讼,立案却并没费多大劲,胜诉的结果似乎是比预想的还要快地到来了。
似乎是巧合,两起官司的主审法官都是女法官,她们都婉拒了媒体的采访,这给外界留下极其低调的深刻印象的同时,这些官司的背景也给人留下了猜想空间。
“说句实在话,要是出于一种个人的利益,要阻碍这个官司,我们还有很多途径可以做。”浙江省公安厅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处长承认,他也考虑过这一问题。
因为管辖的关系,状告浙江省公安厅的所有行政诉讼,都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受理。上城法院行政庭一共三人,一个庭长,一个女法官,一个女书记员。“其实我跟他们行政庭的人很熟,省高院行政庭与我们的关系非常友好,省高院那么多院长我们也都很熟悉。这个事情现在涉及到我了,我完全可以说:这个事情你关心一下,照顾一下,跟上级法院打下招呼啊等等。”这位处长坦承,最后放弃斡旋的原因,是“想来想去,怎么都绕不过去那个法律问题”。
事实上,2006年底收到法院的一审判决后,浙江省公安厅并没上诉,判决生效后也迅即向养民们发来了准备履行判决的通知。
“人家美国的戈尔竞选总统,最高法院裁决他失败后,人家也知道第一时间表示服从法院裁决,并向对手致敬。”这位处长说,“如果我们作为法律的专业工作者都不甘心,你还能叫老百姓去信仰什么法律,是吧?”
记者在袁裕来的办公室看到上城区法院那份制作精美的判决书,软封皮上印着硕大的国徽。在这个看似完胜的诉讼中,一个细节似乎连当事双方都没仔细看过。上城区法院虽然判决浙江公安厅败诉,却出乎意料地同时判决由胜诉方,即这些养民承担诉讼费。
“败诉方承担诉讼费是一个普遍性的原则,它也是对这种主张正义行为的鼓励和对那种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虽然只有区区80元诉讼费,但在中国政法大学专司行政法研究的何兵教授眼里,则既匪夷所思又颇具意味。
“平衡一下,我估计是这样的。因为法官也是生活中的人嘛,跟那些公安厅的也挺熟的,判人家败诉,不让人家掏钱出来,给他个面子。”
和公安厅一样,环保总局败诉后也没有上诉,赶在法定期限的最后一天作出了新的复议决定,责令浙江省环保局对养殖户们的要求作出具体答复。
风波过后的环保总局亦开始反思起败诉,事后专门修改了行政复议的相关办法,以避免出现此类情况。然而,行政法规易改,他们却无力扭转各地政府重发展轻环保的一贯思路。“老百姓不上访不查、媒体不揭露不查、高层领导不批示不查。”当国家环保总局官员来到安徽考察时,安徽蚌埠农民跪求治污的行为,谁说不是揭示了环保的窘境?
不过,令人目瞪口呆的是,在环保总局作出新的复议决定之后,浙江省环保局居然下文把自己当初颁发的65号文件部分撤销了。撤销的部分,恰恰是养殖户最为看重的省环保局可以审查滨海开发区环保区域规划的内容。也就是说,环保局承认自己实际上没有这个权限,当初文件有越权的疏漏。
在袁裕来看来,看上去大获全胜的养民们,似乎收获的不过是一场空欢喜。在一轮漫长的协调后,养民们觉得环保总局的复议决定,规避了法院判决的实质内容,没有就六千亩养殖场附近的排污问题,作出具体的行政措施。
林祥峰再次把目光投到石景山路的北京第一中院。
出名的律师
6月这个季节,对林祥峰他们似乎总意味着好运。去年6月,法院判决环保总局败诉;今年这个6月,养民们再次状告环保总局的官司不仅再获立案,也顺利地于6月6日开庭。
面对记者,袁裕来看上去有点疲惫。开庭前一天最后一个航班飞往北京的他,开完庭后马上就要飞回浙江准备第二天的一个行政开庭。庭审开了三个小时,很简单,很快就结束了。
温州诉讼,一年内打赢若干显赫衙门的官司,让这位看上去有点木讷的律师很得意。但他也承认,到目前为止,养民们并没有得到任何看得到的利益,一分钱也没拿到。最大的受益者是他。
他并不避讳自己对名利的追求,却小心谨慎地对待生活当中的每一个细节。他和前来采访的记者吃盒饭,小心防备着一切被人构陷的可能。
在官司打赢后,他给司法部长和自己心仪的张思之大律师各写了一封信汇报成就。收到张思之回信后,他激动地手发抖。他向记者感叹,自己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何时把国务院总理推上被告席。“按照行政法原理,这是完全可能的,对吧?”这个44岁的中年律师,目光烁烁地看着记者。
事实上,即使第二次状告环保总局的官司再次打赢,也只不过是程序上的胜利,万里长征第一步而已,接下来还有漫长的行政赔偿程序。
其实我们想和政府一起解决问题
6月6日庭审当天,袁裕来还给记者发来了短信:“环保总局的案例,我感到两方都不可能全赢,另外,浙江似乎在着手解决一些原来不准备解决的案例。”
正如他能感受到政府在法律方面的责任意识一样,经历着漫长诉讼的温州养殖户,似乎也从政府身上看到了解决问题的诚意。
今年春节前后,温州召开了第五次党代会,龙湾区新区委书记王祖焕上任。之后,新书记主动让信访办主任约请养殖户代表开了一个座谈会,表示要在法制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解决这个问题。作为谈判代表,林祥峰印象最深的是王祖焕八点看法中的最后一点:“龙湾的发展要靠大家。”
座谈会上,政府方面也诚恳地谈到了现实困难,在公共财政支出和政策平衡的综合考量下,不太可能完全满足养民的要求。之后,一些养民也开始考虑,把补偿数字调整得更为务实一些。
还在不依不饶进行的这场诉讼,仿佛成为了养民和政府谈判的颇具象征意义的制度背景。“其实,我们真的并不想打这个官司,我们的终极目的,就是想和政府坐下来谈,一起解决问题。政府败诉了,我们心里其实也很难受。”林祥峰事后说。
一些有着双重身份的养民更是心情复杂。“在这个事情当中,两边都有错。政府有一些不对的地方,养民也有一些过头的地方,同时还有一些法律盲点。对双方来说,这场官司都是一场教育。”一位不愿具名的养民说道。他的另一身份,是村干部,当诉讼还在进行时就早早退出了。
“都是一些了不起的人,文化不高,但团结得很,从来没有埋怨过我,反而是鼓励我的时候多。”袁裕来盛赞他的当事人,“他们都是些普通的温州人,农民居多,却个个目光远大,似乎愿意以此来考验这个国家法治的进程。”
南都周刊稿件,转载请注明,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南都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