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用绿色饲料添加剂是由绿色生产系统生产出来的无污染、无残留、抗疾病、促生长、应用于渔用饲料或养殖生产的各种添加物,是生产无公害渔用饲料,进而生产绿色水产品的关键环节。渔用绿色饲料添加剂有以下主要特点﹕具有稳定的理化性质和生物活性。具有一般饲料添加剂所具有的作用。提高饲料利用率,促进水生动物生长,提高水生动物生产性能和水产品质量,增强水生动物机体的免疫功能。具有安全性。在水生动物生产过程中长期使用,不产生毒副作用,使用后在商品水生动物中无药物残留,而且水生动物排泄物对人类生存环境不构成潜在污染危害。与其它药物饲料添加剂合用,不发生配伍禁忌,细菌不易产生抗药性。符合国家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范围。产品经国家农业部批准、登记,且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和标识。
二、几种新型的渔用绿色饲料添加剂
1﹒功能性低聚糖
低聚糖又名寡糖,是相对于单糖和多糖而言的糖类,指2~10个单糖通过糖 键连接形成直链或支链的碳水化合物。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人们发现一些低聚糖能选择性地刺激肠道有益菌的生长繁殖而不会被大部分有害菌利用,因此命名为功能性低聚糖。目前用作饲料添加剂的低聚糖主要有单糖、异麦芽寡糖、寡乳糖、寡甘露糖、寡木糖、1,3-寡葡萄糖、大豆寡糖和低聚焦糖等。
低聚糖的基本功能表现在﹕促进动物肠道有益菌的增殖,提高动物的微生态调节功能。通过促进有害菌的排泄和激活特异性免疫,提高机体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功能。因此,在水产饲料中添加适量的低聚糖,可以促进动物生长,提高饲料利用率,降低发病率,不用或少用抗生素。
2﹒生物活性肽
生物活性肽是指一类分子量小于6000道尔顿、构象松散、具有多种生物学功能的多肽。活性肽的分布广泛,动物的肝脏、脾脏、胰腺等都含有丰富的活性肽,它们具有特殊的生理作用,包括激素作用、免疫调节作用、抗菌作用、抗氧化作用以及与矿物质结合等特性。如胰多肽具促进动物采食、刺激胃液分泌、加快脂肪分解的作用﹔脾脏活性肽具有促进动物生长,促进淋巴细胞分化成熟,提高血浆中生长激素和甲状腺激素的作用,可增强动物免疫机能。近些年来已有多种生物活性肽从微生物、植物和动物中被分离出来,它们的应用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而且其功能决定了它可以替代某些抗生素和生长促进剂,提高动物免疫力,促进动物生长。因此,在水产饲料生产上应用活性 添加剂将有广阔的前景。
3﹒小肽
小肽是应用得最为广泛的一种生物活性肽。小肽是由2个以上的氨基酸彼此以 键相互连接的化合物。传统的营养学认为,蛋白质必须水解为游离氨基酸才能被吸收,而近年来研究发现,蛋白质的最终消化产物大多数是小肽,而且小肽可以直接从肠道吸收,其吸收速度比游离氨基酸更快。这些 类物质可促进水产动物的摄食,强化氨基酸的吸收,提高蛋白质的利用效率﹔增强水产动物的免疫力,提高成活率﹔促进矿物质的吸收利用,减少畸形率﹔提高水产动物的饲料转化率和生产性能,是一种绿色的渔用饲料添加剂。目前研究较多的是表皮生长因子、胰岛素样生长因子、酪啡肽、胸腺肽、脾脏活性肽等。研究表明,在水生动物饵料中添加小肽制品,可使生长率、摄食率和饲料转化率得到显著提高。
4﹒有机微量元素
有机微量元素是微量元素的无机盐与有机配位体结合而形成的产物总称,如无机矿物元素与氨基酸通过螯合作用而形成的氨基酸螯合物,就是有机的生物复合微量元素。无机微量元素由于使用率低,且易受到pH、脂类、蛋白质、磷酸盐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其被水生动物吸收的数量远小于理论值。使用有机微量元素代替无机微量元素,可减少微量元素在饲料中的添加量,减轻微量元素排泄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有机微量元素的作用近年来越来越受到重视,在水产养殖中的试验也越来越多,并得出了不少有利的结果。目前应用较多的有蛋氨酸铁、蛋氨酸锰、蛋氨酸锌、赖氨酸铜、烟酸铬、有机硒等,特别以蛋氨酸锌、赖氨酸铜、蛋氨酸锰对动物的效果显著。试验证明,有机微量元素在促进水产动物生长、提高抗应激力、改善水产品质量等方面均有显著作用。但目前对它的作用机理及确切使用量等问题还未完全掌握,仍需进行大量的研究工作。
除了以上几种常见的渔用绿色饲料添加剂外,还有酵母细胞壁、大蒜素、甜菜碱、糖 素等一些活性物质已被应用于渔用绿色添加剂,发挥着它们积极的生物活性作用。随着现代生物技术及化工技术的不断发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绿色饲料添加剂被研制出来。
三、科学地使用渔用绿色饲料添加剂
水产品食用安全与饲料安全生产的理念正在日益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是关系到我国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科学、安全地使用渔用绿色饲料添加剂是保证其绿色本质的重要条件。为了正确使用渔用绿色饲料添加剂,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要严格执行联合国FAO制定的《优质渔用饲料生产规范》和我国制定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卫生标准》、《绿色食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无公害渔用饲料生产技术》等技术法规,所有使用的添加剂必须来自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并有企业、行业或国家标准以及产品批准文号等。
2﹒要注意渔用绿色饲料添加剂的时间性。有的添加剂,过去属于绿色产品,可以使用,但随着科学的发展今后可能不属于绿色产品,就不能使用。反之亦然。
3﹒要注意渔用绿色饲料添加剂的区域性。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由于自然条件、科技进步、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法规不同,对绿色饲料添加剂的定义、使用品种及其添加量也不完全相同。
4﹒要注意渔用绿色饲料添加剂的限量性。饲料添加剂具有剂量安全的要求,超出科学、安全的使用剂量范围,其“绿色”的属性会发生质的转化,危害水生动物的生长,甚至发生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不良后果。
5﹒优先使用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的饲料原料及其添加剂产品。
6﹒严禁使用含任何镇静剂、激素等违禁药物的添加剂。
7﹒营养性添加剂的使用量应符合营养需要及其安全范围。
8﹒加强渔用绿色饲料添加剂的质量监测、控制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生产程序及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