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政府的支持与引导之下,我国水产品贸易发展迅速,在农产品贸易中已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水产品构成也基本完成从捕捞到养殖的转变。然而由于规划欠科学、养殖模式落后、资源开发过度等原因,水产养殖也同样对环境资源造成消极影响并日益显著。本文在实证分析以养殖为主的水产品贸易的发展及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后继而提出解决措施,以引导我国以养殖为主的水产品贸易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关键词:水产品贸易;水产养殖;环境成本
一、国水产品的对外贸易情况
在我国外贸体制改革和1985年水产品价格放开后,水产品对外贸易取得了长足发展,2002年起中国水产品出口额跃居世界第一,贸易总量年均增长20%左右。水产品已成为我国农产品中最大的贸易顺差者,在国民经济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我国水产品贸易的快速发展趋势
1985年我国水产品进出口总量为227.9万t,进出口总额为42.5亿美元,比1980年分别增长了20.5倍和10.8倍。至2005年,我国水产品年贸易量已达到623万t,价值高达120.1亿美元,比1985年分别增长1.73倍和1.83倍。从图1中看出,1995年以来,我国的水产品出口量、出口额连续增长,每年均以递增的速度稳步前进,进口量、进口额总体增加,个别年度有减。[1]
图1 1995-2005年我国水产品的进出口趋势图
(二)贸易主要方式及其在农产品贸易中的地位
2003年我国自产水产品出口额为32.80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60%;2005年自产水产品出口总额为50.50亿美元,较2003年占出口总额的比例上升4%。2003年进口原料加工再出口额19.50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35.5%;2005年进口原料加工再出口额为28.40亿美元,较2003年占出口额的比例上升仅0.5%。可见,我国水产品贸易方式近年来没有显著变化,仍以初级水产品出口为主,深入加工进展不大,贸易方式有待于改善(图2)[2]
图2 2003-2005年水产品贸易方式的比较
图3显示了我国水产品贸易在农产品贸易中所占地位。加入WTO后,贸易总额比重略有下降,但呈逐步回升趋势,贸易总额中水产品贸易的比例维持在20%左右,出口额中水产品贸易比例呈不断上升趋势,到2004年已经接近30%。2000年水产品出口额占农产品出口额的比例较进出口总额所占比例高约7.6%,2005年高约14.3%。这些表明我国水产品出口竞争优势不断增强。[3]
图3 我国水产品贸易额占农产品贸易额的比重
二、国水产养殖及其贸易的发展
1985年中央五号文件和1986年颁布的新中国第一部《渔业法》强调“以养为主,养捕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同时成功地调整了水产业内部结构。2004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中又将水产养殖作为农业发展的重要领域,极大激发了渔民群众的养殖积极性。
(一)水产养殖及其贸易发展迅速
1988年起我国养殖产量首次超过捕捞产量成为世界主要渔业大国中唯一养殖产量超过捕捞产量的国家,1993年养殖产量再次超过捕捞产量,并持续至今。1985年水产品养殖产量占水产品总量的44%,而2004年所占比重上升到66%,期间以1%—2%的年速度增长(图4)。[4]水产养殖品已成为出口的主导品种,仅对虾、鳗鱼、罗非鱼、大黄鱼、贝类、河蟹等六大品种就占一般贸易出口的60%左右,我国水产养殖品出口总量及出口额位居世界前列。
图4 我国水产品年总产量构成
(二)全国水产养殖面积与日俱增
随着我国水产品,尤其是名优养殖水产品贸易量的逐年增加,全国水产养殖生产发展势头良好,同时水产养殖面积规模相应持续扩大。1957年我国水产养殖面积仅为111.5万ha,1990年发展到425.9万ha,增长了2.8倍。至2002年,全国总养殖面积是681.46万 ha,比1957年增长了569.96万 ha,平均年增长4.1%,而至2005年,全国水产养殖面积已近千万公顷(图5)。可见,在我国养殖水产量及其贸易额的迅速增长与养殖面积的扩大呈正相关系,即养殖产量提高的一个主要推动因素就是养殖面积的不断扩大。
三、以养殖为主的水产品贸易环境成本
我国水产养殖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市场繁荣,更为推动我国水产品国际贸易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由于规划欠科学、养殖模式落后、资源开发过度等原因,水产养殖同样对环境资源造成了消极的影响,并日益显著。
(一)养殖水域的规划与利用缺少科学性
第一,普遍存在养殖水域先利用后规划的不科学现象。具有重要生态与经济价值的沿海湿地和潮间带原是许多鱼类、贝类的重要育成场所,但养殖区域的过度扩张破坏了它们的生态价值。大规模围垦滩涂以进行人工养殖也破坏了原生态平衡,致使一些近岸天然水产品产量快速下降。
第二,养殖水域的大规模开发超过了环境承载力。特别是浅海滩涂和内陆水面,养殖生产者忽视养殖环境的容量,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个别地方开挖的养殖池破坏了大面积的天然红树林、潮间带湿地和沿海防护林,引起局部地区生态失衡。
图5 1990-2004年全国年水产养殖面积增长趋势
(二)落后的水产养殖方式对水资源的不利影响
第一,产养殖存在水资源利用率低、能源消耗大的问题。我国以利用地下海水资源为主的海水养殖大多采用“大进大出”方式,资源开发过度必然浪费能源和水资源。目前尚存的传统养殖方式缺乏科学依据,如虾池塘和工厂化养殖模式始于七十年代,循环水利用和自动监测等技术尚未普及,资源、能源消耗很大。[5]
第二,落后的养殖方式引起水质下降,淡水紧缺。有些水产品比如出口量较大的对虾,根据养殖要求需要保持一定的盐度并且经常换水,而排放到河道中的咸水会造成河水水质变咸,不仅农田用水受到影响,严重的甚至会影响饮用水。[6]
(三)过度养殖对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消极影响
首先,盲目引进外来鱼种破坏了原有的食物链平衡。一般暂时缺乏天敌的外来入侵品种一旦找到适宜水域即大量繁殖。不仅会扰乱食物链威胁到本土鱼种的生存,而且逃出的养殖品种与野生同类杂交产生的混种鱼类可能不适应野生环境致使野生鱼类种质下降。[7]
其次,养殖品种和养殖方式混乱引起相互干扰。由于缺乏科学指导,差别较大的养殖品种共同饲养容易造成相互抵触、相互污染。在养殖方式上,如采用鲜活饵料如小杂鱼和非食用鱼会直接导致对天然幼鱼和非食用鱼资源的过度捕捞,资源耗竭。大量饵料的投放还会促使水中有害藻类疯长,引起水质恶化甚至引发赤潮。
四、对策建议
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积极发展水产养殖业,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总体发展思路,农业部也启动水产养殖增长方式转变行动。在水产养殖日益对环境资源造成破坏和污染的背景下,以养殖为主的水产品贸易也面临着资源环境和市场约束增强的严峻挑战。因此,我国政府与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协调以养为主的水产品贸易与环境的关系,降低水产品贸易的环境成本,提升我国水产品的绿色国际竞争力。
(一)清晰界定水产养殖适宜区的环境资源产权
对于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天然环境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可以通过建立有效的委托代理关系,政府可以向养殖生产者代征收环境资源的使用成本来约束养殖生产者有损害于第三者或公共利益的行为,使养殖环境资源的产权明晰化,限制其过度开发的非理性行为,引导养殖生产走可持续发展之路。[8]
(二)确定养殖适宜区环境资源的价格
水产养殖品的现行价格只包括养殖生产的成本、税金等,没有包括水产养殖环境资源的租金价格,预防和治理污染的费用以及对破坏环境资源的租金价格,预防和治理污染的费用以及对破坏天然环境的折合价格等。因此,依据“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原则,确定资源具有价值的理念,提高现行排污收费标准。[9]
(三)科学规划水产养殖,完善运行机制
有关部门应合理规划养殖水域和滩涂开发,控制养殖数量、密度和区域,切实考虑水域环境的承受力。加快滩涂使用证、养殖证的发放工作,并引入HACCP管理生产,早日把我国的水产养殖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推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四)优化养殖方式,改善水产品贸易结构
大力推进水产养殖生产的科技创新,在养殖方式上实现由粗放型养殖向生态健康型养殖转变;在养殖品种上由传统鱼类养殖向高附加值的名特优新品种养殖转变,鼓励发展绿色水产品,全力推进健康生态养殖,从根本上提高养殖生产质量,优化水产品贸易结构。
(五)建立健全保护环境资源的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经济政策
在我国现有的保护养殖区环境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渔业环境保护法规。一方面加大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干善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增强对环境资源破坏严重者处罚力度。在经济政策上,对合理利用渔业环境资源、保护环境的养殖户提供优惠贷款、财政补贴、奖励等各种经济刺激手段,而对造成环境破坏的养殖行为征收国内行为税;对过度开发并导致环境破坏的水产养殖品征收国内产品税[8]
(六)加强水产养殖行业协会的建设与作用
鼓励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积极扶持和发展专业技术协会、流通协会、提高产品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规范经营,树立行业品牌意识并培育出一批龙头企业,使之做大做强。在国际市场上,应积极参与国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使我国出口水产品的环境认证标志与国际接轨,减少在国际市场上的贸易壁垒摩擦,提高水产杨制品的绿色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