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各地要鼓励母猪饲养,根据实际情况对饲养母猪的养殖场和专业户给予适当补助,保护母猪生产能力。畜牧部门要积极帮助农户选留优质小母猪,扩大母猪数量并提高质量。加快良繁体系建设,对种猪场给予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发展种猪生产,实现仔猪的自给和就近调运。
《通知》强调,当前正值猪病高发季节,各地要强化免疫工作,加强引种管理,加强疫情监督管理。在确保口蹄疫、猪瘟的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的基础上,抓好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Ⅱ型链球菌病为重点的夏防工作。严格引种审批,严禁从疫区引种。
四川省政府要求畜牧部门加大对饲料、兽药的专项整治力度,开展覆盖全省饲料企业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行动,加大对兽药GMP企业的督查,严厉打击添加使用违禁药物和生产假冒伪劣饲料、兽药的违法行为。畜牧、商务、工商、质监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生猪屠宰和市场环节的管理,强化检验检疫,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确保上市猪肉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