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导、以“点”带“面”的形式,促进新农村建设尽早地入门入道、快速发展,无疑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现在有的地方办“试点”不是着眼于推进全局,而是把“试点”当“盆景”,导致了试点与整体工作严重脱节。在试点的选择上,有的把距离城边、路边、经济条件好的村庄作为试点;在试点内容上,有的只盯着那些能立即见效、更能彰显领导干部政绩的“盖新房、修马路、刷墙壁、立标牌、搞卫生”等工作上;在推进形式上,往往集中人力、物力,人为地培植超出常规的典型。为了尽快见成效,资金往试点投,干部往试点派,政策往试点倾斜,有限的资源过分地集中在少数试点上。本应由农民作为主体的新农村建设,演变成了政府主导的新村庄建设,结果只是造就了一批“好是好,就是学不了”的典型。
这种重“点”轻“面”,在“点”上越位、在“面”上缺位,忽视了农村整体规划和全局指导的做法,实质上是一种新的形式主义,是一种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它不仅有违试点、示范的初衷,增大了将来在“面”上推广的难度,甚至有人为拉大农村贫富差距之虞;既不能方便农民的生产生活,还增加了农民负担。这样的试点,对于要惠及广大农民的新农村建设来说,不但起不到试点的引导作用,反而会因为物力、财力的不公平分配,影响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信心,妨碍整个新农村建设的大局。
抓“试点”、树典型,需要用平常心去战胜虚荣心和浮躁心,尤其要消除“大干快上”、“全部翻新”、急于求成的思想。因为“试点”、典型的意义不在于好看,而在于可学,新农村示范点的意义就在于它的可借鉴性。选择什么样的试点、树立什么样的典型,要充分注意其代表性和今后在面上的可参照性。应该按照“面上打基础、点上求突破”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典型示范和推动面上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既要精心培育典型,使其真正具有示范价值;同时,用抓“点”的精力去抓推广,把“点”的经验向“面”上延伸。这样,“试点”才有示范作用,典型才可学能学;学了,对推进新农村建设才会真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