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消息是美国商务部长卡洛斯·古铁雷斯在日前举行的波士顿国际海产展览会上公布的。他说,根据计划,政府将允许一些公司在离岸3英里至200英里范围海域进行鱼类养殖,但这一计划没有包含适用于其他商业渔民的一些有关养殖规模、季节性和收获方式的限定措施。
目前,美国已经在内陆和离海岸3英里海域范围内实施鱼类养殖,并将管辖权划归各州政府。但联邦政府非常担心此类水产养殖所产生的废水对环境造成影响。古铁雷斯说,联邦政府在提案中已经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措施,还将同意各州政府将鱼类养殖海域范围限定在12英里以内。从而在保护环境的同时,改变养殖鱼类需大量进口的现状,实现水产品自给自足。
古铁雷斯称,政府的目标是帮助水产业在下一个十年中翻番。目前,美国水产业年产值10亿美元,约70%的海产品靠进口,鱼类贸易赤字约为90亿美元。
古铁雷斯称,“我们能够比所有人都做得更好。我们相信市场将是决定成功的场所。”但是,现在美国还缺乏3英里至200英里联邦海域范围内的水产业规章制度,这一海域是美国联邦法律的死角。美国政府希望国会能够通过允许商务部向公司颁发为期20年的深海鱼类养殖营业执照的立法。这一立法将帮助公司免受适用于其他商业渔民的规定及特意设定的养殖规模、季节性和收获方式的限制。
美国政府提议,批准将于2008年10月启动该计划的400万美元资金;要求公司在水产养殖结束搬走时提供债券或者其他财政担保;对每一次违规征收25万美元/天的罚款,对违法犯罪活动判处5年监禁和50万美元的罚款,或者对一个集团征收平均100万美元的罚款。
古铁雷斯称尽管政府寻求推动水产业发展,但是政府还是可能会制定一个有关调控水产业的“恰当目标”。他说,“这些限定将很好地减少过度捕捞。这对未来将非常有利,我们需要展开工作,以便能够为美国提供足够的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