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组织兽医、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对活禽经营市场的监督检查,对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实施严格监管,严格控制活禽交易市场数量,逐步减少城区活禽交易。为严格规范活禽经营行为,各地禁止在城市市区的超市、商店和市场外经营活禽,禁止生产、加工、销售和购入病、死禽类以及无检疫证明的活禽和禽肉。各地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检疫监管,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交易和禽类经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活禽及禽类产品行为。为规范市场活禽宰杀行为,江西省将逐步推行活禽定点屠宰制度、“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肉上市”管理制度,逐步取消市区活禽的市场销售和宰杀,切实加强质量和卫生监管,确保禽肉新鲜、安全。
各地加强活禽经营市场卫生管理,对活禽经营、宰杀场所以及活禽笼具、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以及宰杀活禽的废弃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在保证市场供应的同时,定期安排休市的日期及间隔时间,对市场进行全面彻底地清洗、消毒。加强对活禽和从业人员监测,定期对活禽及禽类产品、粪便、垫料等进行抽样监测,在疫病高发季节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重点地区,增加抽样监测的数量和频率。建立市场活禽从业人员定期抽样监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