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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首次大规模规范活禽市场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03-05  
     2月27日,记者到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动物疫病控制处采访时,处长邵传明同时递给了记者三份文件,一份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一份是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一份是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实施意见》。

    按照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活禽市场经营管理将实施几项新制度。一是活禽经营市场的开办条件严格了;二是活禽经营市场要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实行定期休市消毒制度;三是健全应急机制,完善疫情报告制度。此外,还要严格活禽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市场活禽宰杀行为,逐步推行活禽定点屠宰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新办的活禽经营市场,必须取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核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在市场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设备用具方面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在城市农贸市场经营活禽的,活禽经营区域要有独立的出入口,与其他农产品严格分开。在农村集贸市场经营活禽的,要与其他农产品分开,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活禽经营市场建设项目也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

    从今年7月1日起,辽宁省将严格活禽市场准入制度,对上市活禽逐只检疫,检疫合格的将佩带脚环。到2008年年底前,辽宁省活禽经营市场将全部迁出城市人口密集区。到2010年,全省将对禽类实行定点屠宰,不再出售活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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