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以来,北京市食品安全办组织了为期两个月的以规范鲜肉市场秩序,打击非法交易行为为重点内容的“零点行动”。各区县食品安全办认真贯彻落实“零点行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工商、公安、动检、卫生等有关部门,采取市区执法联动、部门协调配合、市场突击检查、进京路口蹲守跟踪、非法交易点围堵查扣、鲜肉快速检验检测及奖励举报人员等方式,加大对非法鲜肉交易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鲜肉市场507个,抽检鲜肉样本544个,其中不合格样本17个,立案31件,共查扣未经检疫和来源不明的各种鲜肉约52625公斤,查扣非法运输车12辆,没收违法所得4.97万元,罚款28.96万元,向公安部门移送15人,其中4人构成犯罪,由公安部门正式刑事拘留。此举严厉惩戒了非法交易行为,极大震慑了违法当事人。
为进一步扩大战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还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并落实部门与属地职责。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责,对鲜肉及其他食品违法经营活动加大监督查处力度,该没收的要坚决予以没收,该处罚的要坚决予以处罚,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决不能姑息养奸。各区县要强化属地管理职责,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隐患排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对鲜肉及其他食品违法活动进行综合整治,使非法交易无立足之地。
二是强化企业和经营者自律,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类食品经营企业和经营者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自律管理,自觉遵守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市场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管理义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不履行食品安全义务的商户,要及时解除协议,立即清除出市场。市场内的商户要守法经营,不断强化诚信意识,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从非法渠道购进和销售不合格鲜肉及其他食品。各类餐饮企业和集体用餐单位要规范进货渠道,不购买使用不合格肉品及其他食品。屠宰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检疫制度,确保防控动物疫病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本市与产地政府间的执法协作机制。积极争取外埠政府对北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建立本市、外埠互动的监管网络,及时向产地政府通报相关情况,做到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共同采取有效措施整顿和规范鲜肉及其他食品的交易秩序,对非法生产加工和销售劣质食品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从根本上杜绝问题猪肉和其他不合格食品流入北京市场。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个涉及生产、运输、流通等多领域、多环节的监管工作,所以更需要工商、卫生、城管、质检、公安等多部门密切合作。各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同相关单位沟通,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强化舆论监督,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奖励有功举报人员,建立打击非法交易行为的良好舆论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