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副巡视员徐息和介绍,1998年实施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是在当时生猪屠宰行业处于完全混乱的状况下颁布的,当时的经营条件、卫生条件、政策环境和今天有很大区别。为适合目前的发展状况,国务院要求商务部门尽快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徐息和说,国务院1998年颁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来,我国十万家以上的屠宰企业减少到约3万家,其中相当一部分企业实现了机械化,屠宰环境标准也得到提高。
我国肉品安全比过去虽有很大进展,但还存在很多问题。最近相继出现肉类食品安全事故,如2006年下半年波及300多人的上海瘦肉精中毒事件,以及2007年新年伊始的河北新乐“黑心肉”事件。
徐息和说,从2005年开始商务部组织业界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行讨论和修改。到2006年9月,修改稿初步成型,现在正由国务院向各方面征求意见。预计新修订的条例将于今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