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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将对生猪及肉制品实行严格源头追溯制度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02-07  
     今年,武汉将对被检出含“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实行比往年更加严格的“源头追溯制度”:如果发现有一头生猪含“瘦肉精”,其生猪产地(养殖场)的所有生猪及其产品90天内将不得在汉销售。

    2月5日召开的武汉市生猪及其产品监管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今年,该市将在屠宰、养殖、市场等环节抽检多达9万批次生猪及其产品,其3%的抽检率历史罕见。

    而一旦发现含“瘦肉精”的生猪,将立即封栏登记,及时采样送市农检中心确证,期间该栏生猪将至少封栏15天不许出栏,也不准屠宰。

    在确证的同时,武汉还会将“瘦肉精”生猪产地(养殖场)名称报告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及时向产地县(市)发“协查函”。自通知之日起,90天内停止产地县(市)生猪进入武汉市场销售。同时,由市动检站向各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批发单位发出停止采购通知。“封杀期”将一直到市动检站对产地生猪抽检合格后方可解除。

    与此配套,自本月起,武汉大中型生猪定点屠宰厂接收生猪一律分开存栏,并不准当日屠宰。各屠宰厂、外埠肉品批发部(点)都被要求建立严格的台账登记制度,每一批生猪及其产品来源的省、市、县养殖场或屠宰厂名称、货主姓名、数量、检疫证号等基础数据都要进行详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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