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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活鳗出口逆势上扬

  作者: 来源: 日期:2007-02-02  
      2006年5月29日,日本正式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包括活鳗在内的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重大压力。笔者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具有气候、环境、水资源等硬件区域优势的广东鳗鱼养殖企业,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全力把关扶持下,活鳗出口高达万吨,货值逾亿美元,实现逆势上扬。

    据统计,去年,广东检验检疫部门共检验检疫出口活鳗4632批,重量12153.46吨,货值14297.027万美元,重量和货值同比分别增长38.57%和35.71%,其中输日活鳗约占出口活鳗总量的92.96%。5月29日,日本正式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后,广东输日活鳗仍然势头强劲,保持大幅增长,6月~12月,共有输日活鳗2642批,6770.82吨,货值达7704.435万美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75.32%、48.60%和39.75%,且无一例发现质量安全卫生问题。

    广东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黄伟明表示,广东是全国最大的活鳗养殖基地,多年来广东检验检疫部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从注册审批、备案、通关验放、日常监管等方面对鳗鱼养殖加工企业给予政策上的大力支持,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鼓励活鳗出口和烤鳗企业建立自属原料生产基地,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的残留物质监控体系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仅成功解决了孔雀石绿等药残问题,还成功突破了被称为“史上最苛刻技术壁垒”的肯定列表制度,实现出口的逆势上扬。

    去年,广东省加强了对养鳗场药房的不定期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是否有禁用药或不明成分药物,药物是否有审批号、生产许可证号,处方药使用是否实行处方制度,是否按药品标签说明使用药物等;同时,严格实施储存和使用药物备案制度,要求养鳗场每月定期向检验检疫监管部门报告储存和使用的药物情况,包括药物名称、生产厂家、药物批准文号、企业GMP批准号等,经审核通过才能使用。

    同时,对养鳗场的鳗种、鳗苗、鳗料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要求各备案养鳗场的鳗苗具有检验检疫供货证明,对来自非备案培苗场的鳗苗严格实行进场前抽样检测;要求养鳗场必须使用经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饲料品种;严禁在饲喂过程中擅自添加任何药品及添加剂;备案饲料厂必须定期对鳗料成品检测;在残留监控方面,在日常监管巡视的基础上,落实每场平均每季度一次的残留监控工作,包括孔雀石绿监控检测、硝基呋喃代谢物监控检测、喹诺酮类监控检测和氯霉素监控检测等。

    据了解,出口水产品检测设备投入费用巨大。以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中与鳗鱼关系密切的116种残留限量为例,要满足这116种残留的检测要求,要求实验室的设备配置至少需要600万元。维持费用高、委托检测费用贵、委托检测周期长无形中增加了检测成本,制约了产品的出口。为此,广东检验检疫部门充分整合企业的资金力量,在江门等地建立了检测设备配置齐全、检测技术力量雄厚的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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