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黄伟明表示,多年来,广东检验检疫部门严格对出口禽蛋及其制品实施严密管理,广东出口禽蛋及其产品从未发现质量问题。“苏丹红”事件后,广东检验检疫部门严格按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要求,对相关企业实行“备案注册+日常监管”的检验检疫模式,相关产品出口未受影响。
广东检验检疫局透露,省内各分支局对辖区内已实施备案的出口禽蛋养殖场进行拉网式清查,并对相关的注册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清理。出口禽蛋及其制品的生产企业的原料蛋要求全部来自经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蛋禽养殖场;异地备案须由两地检验检疫部门签署合作协议。加强对备案养殖场的日常监管。广东检验检疫部门对相关企业严格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由出口禽蛋企业及其制品生产企业统一供应禽苗、统一防疫消毒、统一供应饲料、统一供应药物、统一收购加工。逐步建立兽医巡回制度,配备专职兽医对备案养殖场的疫病控制、用药用料等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做好监管记录。
检验检疫部门还要求生产企业严格加强入厂原料蛋的卫生控制,加强生产加工全过程的质量监管,确保按规定使用兽药和添加剂,严格实施产品批次和标识管理,建立和完善产品追溯制度。从2007年1月1日起,将在出口禽蛋及其制品的运输包装和货架销售包装上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卫生注册登记号,养殖场名称及地址、备案号,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并在销售包装上加贴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的激光防伪检验检疫标志,以便消费者识别和对产品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