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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产业化融资难问题分析与对策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11-28  
     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各地农村实践和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通过产业化来发展现代畜牧业,是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有效途径。但近年来随着禽流感等疫情不时暴发,国内消费者对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要求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国外畜产品正在加速进入我国。德国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称,到2015年,中国进口肉类数量将是现在数量的五倍以上。因此,无论是从提高我国畜产品的质量水平还是从提高我国畜牧业的竞争力来看,都必须加快我国畜牧业的产业化进程。为此,除了通过教育、培训等提高畜牧业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经营素质和管理能力以外,还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大幅度提高对畜牧业的投资力度。可是,在现实当中许多地方的养殖场(户)在扩大规模时总是强烈感觉到“融资难、难融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融资难已成为制约我国畜牧业产业化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

    1.畜牧产业化融资难问题症结分析

    应当说,造成畜牧业融资难的具体原因十分复杂,但概括来看,主要有以下四个层面的因素构成:

    其一是目前我国畜牧产业组织化水平还不够高,缺乏足够多的畜牧龙头企业带动。

    从畜牧产业组织一体化水平来看,我国绝大多数畜牧企业集团公司仍处于成长期,其规模和实力同发达国家同行相比还不够大、不够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时常面临着经营失败的风险,还无法真正扮演行业龙头角色,这就使我国的畜牧业呈现高度分散的小规模生产方式,无序甚至恶性竞争不断,这也使得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在评估畜牧业金融服务需求时费时费力,也因每个信贷项目过小而失去提供金融服务的动力。对于畜牧行业外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来说,我国的畜牧企业常因缺乏核心竞争力而无法吸引其进行股权投资。时而出现的病死畜禽产品、“垃圾猪”混入零售市场等事件,也使畜牧业接连遭遇行业诚信危机,挫伤畜牧业潜在投资者的信心。

    其二是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严重不足。

    近年来,农行、建行、中行、工行四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纷纷撤出其在农村地区甚至县城的分支机构,而且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内其客户选择更多转向城市非农产业领域企业;原由各地农民为主创办的农业合作基金会等互助合作金融组织,被简单强行关闭;服务于农牧业生产的保险业务除了新疆持续存在外,其余基本停止运营。对于农民自行筹集资金发展畜牧业,并无规范扶持发展政策,甚至被视同非法,如河北大午集团董事长孙大午集资发展畜牧业竟然被判三年(缓四年),罚款10万元。此外,我国目前尚缺乏针对畜牧业特点的担保政策。总体来看,我国农村金融政策是严格管制多于积极试点、引导、规范和扶持民间金融活动,这种重堵轻疏的金融政策模式就使得畜牧产业融资环境更加艰难。

    其三是畜牧业产权、产品、要素市场体系不健全,严重妨碍了业界融资活动。

    完整的市场体系,包括产权、产品和要素三部分:这些市场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证明,只有在规范、公开的产权市场中,才能实现投资交易的高效流转,并实现资金、人才、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通过完善的产品流通市场完成有效的社会再生产。但在我国,目前这些市场均存在重大缺陷,依现行法规,就农村产权市场来看,用于畜牧业的农村土地,绝大多数都是当地农民集体所有,单个农民也仅有种植业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和庭院养殖权,若要以所谓破坏土地耕作层投资建设养殖场,农民还必须事先向县乡级申请批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为集体土地非农建设项目,否则就视同非法;即使办妥上述手续,建成规模圈舍,却无法获得具有获得质押、抵押、担保等权利的房屋所有权证;若非本地人士投资养殖场,还必须办理与农民集体签约补偿、征地、非农国有建设用地等繁琐手续,其所办农牧企业不能被视同当地乡镇企业,也就无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若非本地人士不愿办理国有土地手续,则可以当地农民名义用集体土地投资办厂,这些不合理政策要求造成在现实中许多外来的真正投资者与农民进行假租赁、假股份合作从事畜牧业生产经营,大大增加了真正投资者的风险,也加剧了经营短期行为,导致大量无效率经营纠纷。

    尽管我国农业人才、技术市场近年来有所发展,但仍处于初级阶段,行政管理色彩仍然很浓。还尚未形成全国意义上的统一活畜现货产品市场体系,活畜期货产品市场还处在讨论之中,这些都使得畜牧业市场价格信号指向作用发挥有限,直接影响了畜牧业稳定有序发展,不利于潜在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对畜牧产业进行客观风险评估,显然不利于其主动投资畜牧业。

    另外,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仍以国企脱困为实际首要目标。尽管已有正虹、新希望等数家饲料为主的农牧企业上市,但尚无真正以养殖为主的企业上市融资。这说明国内证券市场对我国畜牧业现代化贡献还远远不足。

    其四是基层政府公共畜牧服务能力过弱,加剧了畜牧业的大幅度波动,畜牧产业化发展缺乏有效的融资中间服务组织。

    随着中国整体经济的快速增强,我国已形成相对完整的畜牧业管理体制,畜牧科技水平也在与先进国家迅速接近,但也应当承认中国各地发展水平也很不平衡,尤其是在中西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县乡政府财力有限,加上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原来许多面向畜牧业服务的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站)等机构遭到撤并,人员技术知识老化,年轻后续人员、仪器设备严重匮乏,日常必需办公经费难以保障,无法为变化快速的养殖业提供令人满意的畜牧公共服务,这就使得区域畜牧生产处于某种程度的自生自灭状态,十分不利于一大批懂技术、善经营的畜牧养殖企业更快成长壮大,从而提高其自我融资能力。

    2.解决畜牧产业化融资难的对策选择

    首先,畜牧业相关政府部门和从业人士要充分认识现代畜牧业的本质特征,高度重视畜牧业产业化进程中的融资难问题。现代畜牧业与传统畜牧业相比有许多重大区别,突出表现在生产工具的机械化、电气化和自动化,生产技术与工艺的高技术化,生产组织的产业化、一体化,防疫体系的社会网络化,基于现代生物技术的良种化,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资金投入要求越来越大,行业进入实行许可、严格注册制度。由此可知,我国现有小农户庭院养殖模式是无法从根本上提高畜牧产业发展水平的,也是无法承担提高我国畜产品竞争力的历史重任的。我国要发展现代畜牧业,就必须保持足够的投资强度,就必须有高效的投融资机制来保障。

    其次,鼓励社会各界投资畜牧业,构建高效灵活的畜牧产业融资机制。建议改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允许在农民自愿、集体认可、基层政府备案登记、切实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情况下规范流转,为城镇非农民组织和个人投资畜牧业提供产权保障,同时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基础上的房屋所有权证,允许进行抵押、质押、担保融资。鼓励农民成立服务于畜牧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互助合作金融组织,鼓励大中型农牧企业设立为畜牧业服务的担保公司,为养殖场解决流动资金问题。中央政府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尽快完善中西部地区畜牧业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有关人员现代畜牧专业培训。鼓励城镇零售企业集团公司与农村养殖场进行订单畜产品供应合作,既可以解决养殖户一部分流动资金问题,也为其生产的畜产品提供稳定销路。

    再次,鼓励畜牧企业联合、兼并,做大做强,创造更好的融资条件。要打破地方保护,利用税费优惠政策鼓励不同地域的畜牧企业合作,倡导公开、公平竞争,促成一批具有不同优势的畜牧企业迅速发展,并成为不同地区的具有不同核心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通过这些龙头的示范带头作用,形成各具特色的不同畜牧产业地域集聚,为畜牧企业融资提供良好氛围。

    最后,健全畜牧业市场体系,规范融资交易机制。要扬弃户籍意义上的“农民”概念,树立“合格农牧业生产经营者”理念,既要鼓励户籍农民进城从事畜产品加工和流通工作的同时,也要鼓励具有现代畜牧科技知识的专业人才、经营人才去农村投资发展畜牧业,并给予同当地农民相同的扶持政策。鼓励畜牧企业与个人、地方畜牧公共服务部门、畜牧行业协会等共同设立各种互助合作组织,加快畜牧产业技术、市场、管理、政策信息的及时传播。设立畜产品期货市场,减少市场过度波动风险。总之,要以高效的市场机制为主,保障畜牧业相关者利益,使我国畜牧业在相对和谐的环境中稳步实现产业化和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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