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因为河豚鱼好吃而去吃它,而是因为它太神秘了,越不让吃越想吃。”
10月14日,本报报道了福州市场违规卖河豚鱼无人管一事,引发市民对这种致命美食的热烈讨论。
记者昨日从省疾控中心了解到,鉴于卫生部在辽宁、江苏等省进行河豚鱼干加工试点,我省卫生主管部门准备对河豚鱼干加工开禁,并将方案报国家卫生部,届时,合乎条件的企业可公开加工河豚鱼干,一改目前“地下”作业状态。
有关人士表示,河豚鱼干也可能含毒,前几年,厦门就曾发生过游客食用河豚鱼干中毒身亡事件。河豚鱼干加工解禁,届时大大小小的加工作坊,难免鱼龙混杂,这给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省疾控中心的人士同时表示,鲜河豚烹饪加工,短期内不可能开禁。
食客坦言
越神秘越想吃
“在吃之前很害怕,自己是知道要是中毒的话就基本只有等死了,可实在忍不住好奇心。”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前不久他刚在长乐海边的一家餐馆吃过河豚鱼。
刘先生说,当时见到厨师先是迅速掏出河豚的内脏,然后从尾部将整张鱼皮撕下来,最后将鱼头砍掉不用。河豚汤端上桌后,刘先生战战兢兢喝了口河豚汤,顿时感觉心跳加快许多,然后忐忑不安地等待……“那味道不过比普通鱼鲜一点,和想象的差太远了,吃完以后就后悔,实在没有必要为一口吃得这么担心受怕。”
利润翻倍长
查处难度大
在福州市水产品批发市场,每公斤河豚鱼的批发价是5元,从渔民手中收购的收购价为3元,批发商每批发出1公斤就挣2元,每天的批发量达几百公斤。这里的一位批发商告诉记者,河豚鱼要是被鱼干加工店买走,每3公斤15元的鲜河豚可加工成1公斤河豚鱼干,而河豚鱼干市场零售价可高达七八十元,利润之大,河豚鱼不怕没人要。
福州工商部门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一旦发现有商家销售河豚,工商部门将予以严查。但由于点多面广和牵涉食品卫生等原因,这种事应由卫生监督部门牵头,并由工商等部门配合,共同执法,这样会起到更好的效果。
省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卫生监督部门也曾屡屡进行市场检查,却屡禁不止,因为背后有着巨大的利益增长空间与市场需求。
疏导之策
可解河豚之“毒”
“合理合法食用河豚,已经成了必然的趋势,国家在一些城市试点食用。”省水产研究所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我省的河豚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五分之一左右,长期禁止,等于白白浪费资源。改“禁”为“疏”,不失为好办法,特别现在河豚鱼毒素的检测与河豚鱼干加工水平的提高,更为开禁提供条件。
据介绍,2003年,为了让味道鲜又含有毒素的河豚鱼成为安全的“海味”,省海洋与渔业局在全国首次制定了《河豚鱼安全加工规范》和《棕斑腹刺豚、暗鳍腹刺豚加工品》地方标准,并通过专家审定。但当时,省卫生部门拒绝派专家参加审定会,理由是出于安全考虑。
“以前我省卫生部门对河豚鱼采取堵的办法,是因为当时加工水平与对毒素的研究还不是很完善,而现在随着水平的提高,再加国家卫生部允许江苏、辽宁、山东等省开展河豚鱼干加工试点,省内水产品加工部门再次向省卫生部门提出允许加工河豚干方案,得到卫生部门的同意。”省疾控中心的相关人士说,一旦国家卫生部同意,只要申请的加工企业的安全性、可靠性达到标准,卫生部门可予以批准。而之前,省内所有河豚鱼干加工企业都处于非法加工状态。今后新的办法实施,卫生监督部门会加强对加工环节的监督。
正规品尝鲜河豚
尚需时日
河豚干加工有望开禁,是否意味着鲜河豚烹饪加工有望开禁?省疾控中心的这位人士对此作出否定的答复。他说,河豚鱼的烹饪需要更多条件,目前开禁的条件尚不具备,比如江苏等省允许开设的河豚鱼试食餐馆,只允许烹饪毒性相对小的人工饲养河豚鱼,而不是野生河豚,而我省却很少有人工饲养的河豚鱼。
省水产研究所有关专家表示,之前我省有关部门曾考虑在福州和厦门各物色一家适合开展河豚鱼试食活动的餐馆。
但由于河豚鱼加工步骤要求相当严格,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法定机构组织的河豚鱼知识培训后才能上岗,而餐馆一般难以做到这些,再加上出于安全的考虑,试食餐馆最终没有能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