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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生猪持证带标识进市场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10-13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作为东莞市的试点,埔田片将于10月15日开始实行生猪批发商制度,而东莞的第一批定点供莞生猪基地,也将于近期公布。据了解,埔田片各镇凡挂靠的批发商,必须要与食品公司或定点屠宰场签定批发协议书。其他肉品经营者,不得自行收购生猪批发,必须到合法批发商处购买生猪。

    生猪基地近期公布据有关人士透露,东莞首批定点供莞生猪基地在紧张筹备过程中。截至目前,东莞已经初步与湖南4个市的10个基地签定协议。考虑到省内外兼顾等原因,东莞有关部门近期先后到省内的梅州、河源和茂名进行考察。考察之后,将公布首批定点供莞生猪基地。根据有关方案,至2007年7月前,要在生猪产区建立可年上市800万头以上(相当于东莞年需生猪量两倍以上)的定点供莞生猪基地。届时,东莞各镇区生猪批发商贩将从定点基地采购生猪。

    买肉查看专用标识另外,为进一步规范屠宰场和交易市场的生猪检测,市农业局发出通知,要求各镇兽医站除利用自身实验室进行生猪检测外,在复检时还可送往信立农批和中堂江南农批市场检验检疫点复检。对用酶联法复检成阳性的生猪,要迅速对同批生猪进行控制,不得屠宰和批发到其他镇(街道),并及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必须在1小时内提出复检;超过1小时的,视为放弃委托复检权利。对不提出委托复检的,将在食品等相关部门见证下予以销毁,并同时拍摄销毁过程。经检测合格的生猪,除要开出检疫合格证明,还要在生猪右耳或颈部正面加盖检测合格专用标识。市民购买猪肉时,可查看合格证明和标识,以买到放心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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