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保险将不再空白
近年来,广东省海水养殖业发展迅猛,网箱养殖由近海发展到深海,海水养殖业已有相当规模,但是海上养殖设置抗风浪能力薄弱。今年,1号台风“珍珠”袭击粤东,导致素有“全国海水养殖第一湾”之称的饶平县柘林湾海水养殖遭受惨重损失,仅网箱等生产设施损失额就达到5.5亿元。4号台风“碧利斯”导致海湾内海水盐度下降,造成海上网箱养鱼、吊养贝类和底播贝类大量死亡,柘林湾海水养殖业几乎全军覆没。因为海水养殖业现在仍未纳入渔业保险范畴,所以受灾渔民并没有得到保险政策方面的任何补偿。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淡水养殖业。陆地淡水养殖业与农业种养业相比,具有明显的发展优势。经过多年的鱼塘综合整治,目前广东省部分鱼塘深度已经达到5-6米,亩产量达到1万斤,提高亩产量比农业种养业相对容易,而且水产品出口具有较大的出口优势。发展水产养殖业是促进农产品出口、增加农渔民收入的重要途径。然而现在渔业保险范围仅局限于海上渔船和船员,淡水养殖业也未曾得到渔业保险的保障。自然灾害导致鱼塘塘基崩塌,养殖成鱼、鱼苗逃逸,养殖设施损毁等等,均无法给予补偿。
农业部渔业局李健华局长指出,随着渔业(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大量农民、渔民在渔排、网箱上作业,遭遇台风,几乎全军覆没,甚至造成很多人员的伤亡。尽管网箱养殖险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但为了让渔民能在灾后得到补偿,尽快恢复生产,就要积极开拓一些渔民需要的保险业务。
李珠江透露,目前除国家有关部门正在草拟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有关文件外,广东省委、省政府也在起草相关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方案,加快包括养殖、畜牧、水产、渔业等在内的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推进。同时,省财政拟拨专项资金注入现有的广东渔船船东互保协会,一旦方案落定,广东原有对渔船和出海渔民的保险将扩大到整个水产养殖业。
渔业互保事业全国一盘棋
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是在民政部门注册,具有社团法人,在国内唯一从事渔业(农业)互助性保险业务的协会组织。其理事长王朝华认为,渔业互保事业全国一盘棋的运作方式能够有效化解“台风”等重大区域性灾害带来的损失。台风有其规律性和区域性,12级左右的台风一般不会对渔船造成重大损失;即使像“云娜”和“桑美”等台风,造成的也是区域性损失,相对于全国来说,也只是一个局部,以全国的力量弥补一个区域的损失是完全可行的。
“作为一个行业,我们必须考虑它的全国统一性,以便国家进行政策支持、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目前,协会本部争取的政策性渔业保险试点就是全行业的。其次,因为渔业是个高风险行业,又是一个小行业,因此多数省单独操作风险很大,既不科学也不实际,台风“桑美”重创闽、浙渔业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全国的渔业捆在一起做,符合分散风险的“大数法则”,协会12年的实践证明了我们的做法是成功的。现代社会追求的是系统协作,现代农业也不能是小农经济,不能单打独斗。渔业互助保险事业实行全国统一领导、运作不仅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也符合金融业的管理原则。所以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即将更名为‘中国渔业互保协会’。”王朝华如此说道。
据了解,根据农业部“试点先行、逐步铺开,先捕捞、后养殖”的总体思路,按照“广覆盖、多受益”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政策性渔业保险予以财政补贴,免征渔业互助保险所有税费,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渔民互助、财政补贴、协会运作”的政策性渔业保险制度。在财政补贴方面,目前酝酿中的计划是中央财政承担30%,地方政府财政配套补贴20%。
明年,政策性渔业保险的保费补贴试点有望先在全国沿海5个省开展,计划在广东、山东、浙江这三个船东互保基础好、经验丰富的省份全面铺开,在20个重点县开展试点;同年将逐步启动“水产养殖”保险保费补贴试点。预计到2011年,基本建立起渔民广泛参与与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渔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充分发挥互助保险在渔业防灾减灾中的作用,促进渔业和渔区经济发展。
商业保险模式存在局限性
商业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无疑是一件好事,据专家分析,保险资金注入货币市场推动了我国货币市场及金融工具的创新,增加了货币市场的供给,增加了市场交易主体,促进了货币市场的竞争,提高了货币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更为重要的是,可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化解农业风险提供保障。但是,商业保险公司即使承担农业保险,其企业性质未变,它必须要追求利润。
王朝华认为,农业保险的商业化运作,趋利性的目标追求,偏低的边际效益,会导致农业保险经营者以经济利益的回报程度来选择保险险种,从而降低农业险种的投入和经营强度。另外,商业保险公司的注册基本金等要求,也不是广大从业人员能力所为,商业保险公司的运作模式存在局限性。
李珠江称,省渔业部门很欢迎商业保险进入渔业互保领域,不过商业保险到底怎样介入、采取怎样的合作模式和机制仍有待探索。广东渔船船东互保协会顾问叶焕强建议,根据亚洲一些渔业先进国家和沿海兄弟省市的经验及广东的实践,广东政策性渔业保险选择“渔民互助保险组织+商业保险公司+多层次再保体系”的模式较为合适。这种模式就是由广东渔业互助保险组织经营原保险,再与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以及一些商业保险公司分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