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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715号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09-14  
     鉴于法国已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关于无新城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国家的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法国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禽类及其产品。进口的有关动物产品应是本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生产加工的。

    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532、575、581号以及619号中针对法国禽类及其产品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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