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近年来,新疆设施农业发展与设施农业发达省、区、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这些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规模偏小、自给能力仍然有限,尤其是每年的12月至翌年2月,番茄、辣椒、茄子等瓜果蔬菜主要还是依靠内地省、区、市供应。
二、科技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实际操作技能普遍较低,从业农民还不能完全按照设施农业生产所要求的技术标准进行生产。
三、由于农民缺乏建设资金,政府扶持资金有限,社会参与资金不足,造成建棚和生产投入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棚质量和产量。
四、生产和经营方式仍以个体农户为主,与大市场、大流通的衔接问题比较突出,还没有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链。
《通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据悉,自治区政府还在《通知》中制定了未来5年我区设施农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区设施农业总面积达到100万亩,设施农业平均亩产值达到8000元,亩纯收入达到5000元,全区农民通过设施农业人均收入达到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