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禁宰办相关负责人介绍,8月10日前,成都市中心城区三环路内活禽宰杀点绝大部分已关闭,目前六城区正针对一些零散的活畜禽宰杀和销售点开展工作。据了解,武侯区和高新区均在8月10日之前提前完成农贸市场内活畜禽交易和宰杀点关闭工作,武侯区累计关闭活畜禽交易和宰杀点138户,高新区累计关闭40户。
目前,成都市已建成160个冷鲜畜禽产品销售点,遍布成都中心城区三环路内各农贸市场,基本保证“禁宰”后畜冷鲜禽产品供应。
针对近段时间来一些市民和企业反映的农贸市场内卖“水盆”鸡鸭的问题,即一些商家在家中或一些活禽宰杀点中宰杀活畜禽后,直接运到市场上出售。针对这一情况,市禁宰办相关负责人称,市禁宰办按市政府要求,正在采取坚决措施,具体要做到四个坚持。
一、坚持定点屠宰,定点检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市政府《关于禁止在中心城区进行活畜禽交易和宰杀的通知》的要求,我市禽类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据了解,今后活畜禽宰杀点将由区(市)县政府按照成都市相关标准指定,动物防疫检验部门只在政府指定畜禽宰杀场点检疫。达不到卫生等标准的非政府指定的畜禽宰杀场点,动物检疫部门一概不检疫,不出具检疫证明和标志,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二、坚持冷链运输,冷链销售。根据市政府禁宰通知,非冷链运输,冷链销售的禽产品不得在三环路以内的中心城区销售。三、坚持持证经营。在成都市中心城区三环路以内经营畜禽产品销售的商家,必须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防疫合格证。四、坚持持证入市。进入成都市中心城区三环路以内销售的畜禽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标志。
成都市禁宰办相关负责人称,受农业主管部门的委托,市农业质量监测中心将对冷鲜产品进行定时抽查,并向社会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市农委、市工商等部门也将对销售冷鲜产品加强监管,对不合格的冷鲜店及所属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并将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