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初步调查,主城九区特别是城郊接合部,分散着上百家养猪户。由于没有规模养殖,养猪户大多没办理《营业执照》、无《排污许可证》和排污设施,畜禽粪便直接排入附近的溪沟或污水管网中。
据悉,划分畜禽禁养区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立法,已纳入今年市政府对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市环保局要求各区县,必须在9月底前绘制出禁养区划分的地形图,标注禁养区内的主要水系、环境敏感区名称及分布等。
有关人士表示,通过此次调查,重庆市将在年底前划分出禁养区,主城城区内、饮用水源区内禁止养猪,养猪户必须搬离。明年初,根据此次调查,重庆市将制定《重庆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畜禽养殖区划规定》,经市政府审议后颁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