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人大会上代表们提交议案,大声疾呼,到今年3月31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加强洞庭湖渔业资源保护的决定》,到有关实施意见的即将出台,洞庭湖渔业资源保护即将进入新的里程。
洞庭鱼:牵动四面八方
滚滚长江水,浩浩洞庭湖。八百里洞庭一直被誉为“鱼米之乡”,是我国淡水渔业的摇篮、鱼类基因的宝库、生物多样性的代表。这里有鱼类117种,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有白鳍豚、江豚、中华鲟、胭脂鱼等10多种。然而,多年来,电鱼、毒鱼、迷魂阵、拦江网、布围子、开壕掘沟、干湖等违规捕捞方式在洞庭湖使用普遍,过度捕捞使洞庭湖渔业资源受到毁灭性的破坏。胭脂鱼、鳗鱼等过去常见的鱼类,现已十分罕见,白鳍豚、江豚、中华鲟更是难觅踪迹。这种状况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来自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的10多位专家考察洞庭湖后,郑重建议:“减少渔业人员数量,延长休渔期,加强渔业执法,促进洞庭湖渔业资源的自然增殖和恢复。”
2005年1月,省第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黄衍苗等14位代表在向大会提交的议案中,对洞庭湖渔业资源遭受破坏的现状深表忧虑,并大声疾呼:“如果我们任由这种酷渔乱捕的情形泛滥下去,洞庭湖的渔业资源将会迅速衰退直到枯竭,‘沙鸥翔集,锦鳞游泳’的美景将不复存在,千古传颂的《岳阳楼记》将被改写。拯救洞庭鱼已迫在眉睫。”该议案经大会主席团研究后确定为大会议案,交由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办理。
推出《决定》来之不易
会后,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立即将议案交与省政府办公厅、省农业厅办理。承办单位迅即组成专门班子,紧锣密鼓地展开各项工作。
3月中旬,省农业厅组织专家组赴洞庭湖区专题调研,提出了专家意见。
3月31日,省人民政府在岳阳市召开议案办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有关工作。之后,推出加大渔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春季禁渔制度、组织人工增殖放流等系列措施,为作《决定》提供了实践支持。
8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道沐率领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实地考察洞庭湖渔业生产和资源保护情况,听取有关市、县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随后在益阳市主持召开会议,提出理顺渔政管理体制,加强渔业法制建设等若干建议,成为后来起草《决定》的依据和指导。
对于湖泊的管理,外省有没有好的经验?牵头办理议案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李映华将目光投向了邻省的鄱阳湖。8月下旬,从鄱阳湖考察归来,更加坚定了建立统一协调的管理机构的信心。为了加快办理速度,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直接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建议就洞庭湖渔业资源保护问题作出专门的决定。10月下旬,起草班子根据调研情况,拿出了《决定(草案)》。随后,多次召开协调会、座谈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大大小小,修改达14次之多。一位参与全过程的常委会委员感慨地说:“从提出议案到作出《决定》,历时一年,修改数次,与地方立法一样,经过的程序一个都不能少。虽然只有短短的八条,但内容丰富。来之不易,值得珍惜。”
审议求实:解决四大难题
思想认识的统一源于对洞庭鱼的深度关切。3月29日,出席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决定(草案)》时,各抒己见。
审议中,委员们的意见逐渐集中到四个方面:
对洞庭湖这个跨行政区域的渔业资源怎么管?目前,沿洞庭湖的岳阳、常德、益阳三市及所属的县市区均设有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分块管理的体制,政出多门,容易产生利益冲突。《决定》针对性极强地提出:“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理顺洞庭湖渔政管理体制,建立统一协调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渔业执法队伍是否应该吃“皇粮”?长期以来,省渔政执法队伍除省畜牧水产局外,其余均为事业单位,经费开支多为自收自支。洞庭湖渔政执法部门主要依靠收费、罚款维持生存,甚至出现“违法者养活执法者”的怪现象。是否将渔政执法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这一度成为审议时争论的焦点。结合审议意见和工作实际,《决定》规定:“加大洞庭湖渔业资源保护与养护的财政投入,把渔业资源保护和人员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配置必需的渔政船艇等执法装备。”
要不要实施捕捞许可证制度?多年来,洞庭湖是个开放的湖泊,据不完全统计,洞庭湖的渔业人员来自全国9省56县,数量达8万到12万之巨。如此庞大的队伍,势必造成高强度的捕捞。《决定》明确规定:“在洞庭湖实行渔业捕捞许可证制度。”
禁渔后,渔民生活怎么办?渔民没有土地,常年累月寄身于狭小的船舱,漂泊于湖上,禁渔无异于切断了他们的生命线。委员们在审议时纷纷表示,要从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弱势群体的高度,给予渔民基本的生活保障。于是,《决定》作出了“由当地人民政府适当补助”的规定,确保渔民的生存需要。
执行《决定》要做到“三重”
《决定》的颁布使洞庭湖渔业资源保护工作迈入了新阶段。如何贯彻实施好《决定》首先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决定》内容,使之家喻户晓。同时,要制定具体的措施,政府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职,落实责任。庞道沐副主任说:“《决定》出台后,要达到‘三重’,即重行动、重实效、重监督。省政府要尽快研究制定方案,建立新体制、建设新队伍、实行新制度、落实新措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监督,督促政府落实。”随着管理工作的逐步到位,洞庭湖渔业资源保护必将迎来又一个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