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一是开展清查行动,严厉查处销售应当检疫检验而未检疫检验或者伪造检疫检验结果的猪肉的行为,销售病死肉、无合法来源猪肉及肉食品的行为。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对辖区内农村市场的肉食品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坚决将病死肉、无合法来源肉食品清出市场。二是进一步推进市场食品质量准入管理,不断扩大市场准入管理面,通过建立和落实市场准入七项制度,加大对农村市场食品特别是肉品质量准入管理力度,防止病死肉流入市场。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充分发挥工商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落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四是争取地方政府党委支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配合,互通情况,紧密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近期,有群众反映广东省个别地方发现销售病死肉的现象,工商部门对此高度重视。为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病死肉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广东省工商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流通环节肉食品市场的监管。